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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無效訴訟勘驗(驗票)費用捐助儀式

民間司改會於今(17)日上午10:00在全聯會會議室,將金士頓公司捐贈給民間司改會的款項,依照金士頓公司與民間司改會間之捐款合約,就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選字第2號當選無效訴訟(最高法院94台上字第1117 號),敗訴當事人一方所支出之勘驗(驗票)費用,以公開儀式轉捐助與連戰、宋楚瑜二位先生。

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於去(93)年總統大選後,見社會因總統大選爭議動盪不安,而相關的總統大選訴訟更因驗票費用龐大頗為紛擾,基於希望台灣社會能秉持「族群融合」與「愛台灣」的理念,透過司法程序理性解決相關紛爭,於是承諾捐贈新台幣(下同)一億元與民間司改會,由民間司改會在相關大選訴訟之後,將相關款項捐助與應支付驗票費用之當事人。民間司改會於是在去年4月16 日,與金士頓公司之代表公開簽約,並成立「愛台灣族群融合專戶」處理捐助大選訴訟勘驗(驗票)費用之事宜。

今(94)年6月17日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選字第2號當選無效訴訟(最高法院94台上字第1117 號)判決確定,連戰與宋楚瑜二位先生必須負擔包含勘驗(驗票)費用在內的相關訴訟費用。民間司改會於是依照與金士頓公司訂立的捐款合約,通知連戰、宋楚瑜二位先生檢具憑據申請捐助。經連、宋二位先生委任李宗德律師提出捐助申請,而民間司改會在依法審核後,同意捐助一千七百二十二萬二千六百二十六元。

上開金額民間司改會以即期支票支付,連戰、宋楚瑜二位先生也委任姜俐玲律師代為受領,而金士頓公司也派出代表偕森股份有限公司許承基董事長出席見證。民間司改會對於能先完成當選無效訴訟部分的勘驗(驗票)費用捐助,感到極為高興。

至於捐助後的剩餘款項部分,因尚有選舉無效訴訟部分尚還判決確定,而該案有無勘驗(驗票)費用仍屬未知,所以民間司改會必須等待該案判決確定敗訴的當事人同樣檢具憑據申請捐助後,始能依照與金士頓公司之捐款合約動用剩餘款項。

惟目前民間司改會亦已開始初步規劃如有剩餘款項時之使用方式,因捐款合約規定剩餘款項必須用於推展族群融合、人權教育、法治教育與司法改革,且其中用於推展族群融合項目之金額應佔百分之五十以上,故民間司改會將會就這部分設立公益信託,並選任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諮詢委員會成員,由其審核各界提出有利於族群融合的申請計畫,進行專案補助。至於另外百分之五十的款項,民間司改會將會依約用於法治教育、人權教育與司法改革,而更細部的規劃會在選舉無效訴訟確定後,視有無結餘款項,以及依約能動用該結餘款項時,正式對外公布,接受各界監督,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