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拜會法務部長
2005-3-03
「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代表於今日(94.03.03)下午5:00拜會法務部施茂林部長,要求法務部應對檢察制度的改革提出具體落實方案及時間表。
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下稱檢改聯盟)表示,我們是由民間多個法律專業團體及人權、社運團體等共同發起成立的「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以推動檢察總長獨立、檢察制度改革及檢察文化革新為使命。自新任法務部部長施茂林上任後,檢改聯盟第一次前來拜會,除了針對聯盟所關心之議題提出具體建議外,並期盼施部長能夠善意回應,以共同推動司法改革,保障人民權益。
檢改聯盟表示,希望施茂林部長上任後,除了繼續完成陳定南部長任內無法完成之司改承諾外,也能針對檢察官整體制度的改革多所費心,並參考民間相關司改團體所提出之建議,達到檢察官制度的文化革新。(一)檢察總長產生之方式應修法改革並賦予其獨立權限。(二)「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查緝黑金中心及各特別偵查組」應儘速透過立法予以法治化。(三)派任重要人事如檢察長、駐金管會人員時,應審慎考評其操守及素質。(四)以實際行動激勵基層檢察官主動偵辦公益性案件,建立檢察官體系內新氣象,而非只憑管考制度論績效優劣。(五)對於檢察一體與檢察獨立份際如何建立問題,部長應廣徵各界意見,並尋求最適合我國國情之制度。
再者,法務工作不只包含檢察官體系的行政,也包括其他基層法務管理,如:獄政、矯正、少年保護、假釋、律師法、法醫師法、法學教育、廢除死刑等…相關業務,檢改聯盟期許施部長能夠注意全盤性改革。此外也希望施部長能夠實踐陳定南部長任內逐步廢除死刑的承諾,並列出逐步廢除死刑之時間表及配套措施,以達到與國際理念接軌及確實保障人權之目的。
法務部長施茂林就檢改聯盟提出之訴求一一回應表示,(一)對於檢察總長任期制法務部同意朝此方向規劃,但有關檢察總長之任命係屬總統之職權,必須更廣泛討論。(二)檢審會與查黑中心的法制化,法務部當然予以支持。(三)檢察長等重要人事,他會與相關檢察首長及基層檢察官溝通,絕對會以操守及素質作為派任之考量。(四)檢察官為公益代表人,法務部會鼓勵檢察官主動偵辦公益性案件,至於管考制度,仍有存在必要,但不能因此成為改革阻礙,法務部會審慎檢討。(五)檢察一體與檢察獨立的問題,檢察體系內部應要協調尋求共識。
施部長另外表示,法醫師法已在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樂見各界聲音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時充分討論。對於刑事訴訟新制施行後的公訴問題,法務部會要求第一審的公訴一定要紮實,第二審雖然受限於人力不足,但也會要求就重點案件,例如:多次發回更審、事實仍不明或第一審並未落實公訴等案件,讓二審檢察官積極主動蒞庭進行法庭活動,至於需要由法院配合之部分,也應由審檢辯三方通力合作或與司法院溝通。
關於檢改聯盟所提,檢察官多以例稿濫行上訴,導致司法資源浪費,民怨四起之問題,施部長同意在檢察長會議中,要求上訴需慎重,應聽取公訴檢察官之意見,並應具體表明理由,不該以例稿上訴。而在公訴落實之後,甚至可以考慮對於法院判決無罪之案件以要求檢察官不上訴為原則。
施部長也表示,法務部願意做統計調查,設計出檢察官求刑與認罪協商之標準。而在廢除死刑部分,法務部會延續陳前部長的承諾,繼續推動並規劃配套措施。其他相關仲裁法、律師法、法學教育與配合法律扶助等問題,法務部都願意傾聽民間的聲音,全力配合或積極研究建立更好的制度。
檢改聯盟之拜會歷時一個半小時,約在6:30結束,檢改聯盟出席的人有:陳傳岳律師(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蘇友辰律師(律師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改會董事)、陳瑞仁檢察官(檢改會發言人)、高涌誠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