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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調會應低密度的運作,行政院應高密度的配合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於觀察真調會成立運作四日後,各成員於今日召開會議交換意見,對於朝野雙方口水滿天,行政院與真調會僵持不下等等亂象,聯盟決議提出以下聲明:

  1.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認為真調會條例確有違憲之嫌,但真調會又具形式上之民意基礎,故在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前,聯盟呼籲行政院與真調會相忍為國各退一步,協調出可以運作的方向,並建議真調會以籌備會的立場為出發點,勿高度操作,為未來合法的組織預作準備。
  2.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歡迎真調會與國、親黨團提出修法之建議,並主張依照下列三個層次思考,首先以檢察體制的改革修法為優先,由國會同意,總統任命具有獨立性質的檢察總長,另一方面,若在野黨有所疑慮,也應以類似「國家重大事故特別委員會」之通案方式立法,倘若前二者無法實施,則希望堅持將現有真調會條例修改為不違憲的情形。
  3. 若朝野雙方有意以此方向進行,本聯盟將願意進一步進行雙邊溝通、拜會事宜。
  4. 但若真調會執意強勢運作,而有人民權益受到侵害時,本聯盟將提供法律服務傳真專線(02)2531-9373,若有重大或必要性之案件則以法律專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