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司法,開嘜啦!

媒體與民眾漏夜排隊,等著見證首位卸任總統到法院作証的歷史時刻,但卻受限於法庭空間,旁聽席一位難求,向隅者眾,抗議不已。為什麼不開放法院庭訊過程給電子媒體實況轉播,再成話題。關於攝影機的鏡頭效應,會否造成法官獨立審判的「干擾」,一直是該不該開放或禁止法庭轉播爭論不休的重點之一,至於其他諸如法庭秩序的維持等技術問題反屬次要末節。這個議題突顯「司法」與「媒體」的認知差距,仁智互見,難有定論。

其實,兩年前蘇建和三死囚案再審首次開庭,法院為滿足民眾旁聽及媒體報導的需要,就開了法庭活動外接視訊的先例,形成「間接」轉播的事實。新瑞都案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司法案件,但在政治鎂光燈的聚焦強烈影響下,恐怕沒有人會天真的將之當成是件純粹的「個案」而已。司法不該受到政治不當的干涉,但也不該毫無防衛性的政治判斷,包括法官在內都難以自外於政治。當極具高度爭議的政治性司法案件,有遭各種不同政治支持勢力「移位借力」操作之虞時,法院如何防衛性的避免被工具化,正是司法苦心追求審判獨立所不可或缺的主體性認知。人民所期待的「公正」法院,法院總要靠每個個案程序的「公開」與「公平」審理一點一滴的累積,才得以落實。新瑞都案的承審法官,基於發現真實及實現正義的使命,而依職權主動傳喚李登輝先生到庭作証,俾利釐清案情疑點,實現任何國民(包括卸任元首在內)都有到法院作證義務的公平性,值得肯定。不過以限制旁聽人數的方式進行公開審理,雖屬合法,但嫌不足。畢竟很少有司法案件的庭訊過程如此受到媒體的「關愛」,這不光是保障新聞自由與知的權利的問題,從「法治教育」的角度來看,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可惜保守的司法卻一再錯失。如果李登輝先生作証的過程,透過電子媒體的轉播,檢辯雙方進行交互詰問的畫面傳送到每個家庭、辦公室,除了可以滿足人們對新瑞都案的好奇心外,也可以附帶提高刑事訴訟法新制採交互詰問長處的能見度,這種媒體的教育效應,遠比司法院的任何新制宣導作為都來得廣泛而有效,對建立民眾的司法信賴感也有所助益。

過去司法在若干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有處理失當的挫敗紀錄,平添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近來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漸呈現,面對類似新瑞都案的指標性事件,司法不能再失分,或許在觀念上要適度的放寬尺度,不單要促使司法改革的腳步加速「開邁啦!」,也要司法程序「開嘜啦!」,透過更多的「公開」的形象行銷,來嬴取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 刊登處: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