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緊急聲明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
2003-2-21
2003-2-21
為避免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淪為政治角力工具,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五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針對近日朝野對下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資格問題,引發爭議,表達嚴正聲明如下:
有鑑於現階段正邁入司法改革的關鍵期,本聯盟認為下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應俱備以下資格:
同時,對於有立法委員主張司法院正副院長應有年齡上限,且至少應擔任大法官三年以上等資格要件,本聯盟均不表贊同。放諸國內法律,既未對總統、副總統及其他四院正副院長之年齡加以設限,為何獨獨對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年齡設定上限?況且,依國內人口結構逐漸高齡化,年長者生理狀況良好者比比皆是,是否有設限的必要性及正當性,令人質疑。再者,法律人的養成需要時間淬鍊,65歲或許正處於成熟的黃金時期,更無摒除其為國貢獻的必要。
此外,限制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應至少擔任大法官三年以上,將預先排除更多適任人選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可能性,故本聯盟也反對此種無端設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