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誰在阻礙司法改革?

最近看到朝野立委重砲抨擊司法院無力解決法官積案的畫面,甚至出現全額刪除今年度法官出國考察預算的論調,腦海中就不禁浮現出一句廣告詞:「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之所以這麼說,確實有我們的真憑實據。君不見關係整體司法改革成敗,且可大幅提昇我國司法效率與裁判品質的「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等重要法案,自本會期送進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後,即紋風不動,甚至眼看這會期法制委員會只剩最後一次審查法案的機會,但有權將相關「司法改革」法案排入議程的國民黨籍召委,竟仍不願把「司法院組織法」及「法院組織法」排入議程,令我們對立法院審查法案的「牛步化」感到失望,更為其間接成為司法「反改革」、「反進步」的幫凶,大感不值!

更進一步而言,民國八十八年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不但是國民黨執政時的具體政績,且當時包括該黨與會的行政院、立法院代表,甚至在閉幕時親臨現場致詞的連副總統即現在的連戰主席,均一致肯認全國司改會議的結論,應朝著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與法院組織的方向努力。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我們更不能理解為何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現在反過頭來不願支持根據全國司改會議結論所草擬的「司法院組織法」等草案?難道黨內的不同聲音,要比人民殷切期盼司改的聲音來得有力?抑或維持黨內和諧,要比貼近民意、順應改革風潮來得重要?

猶記民國九十年民間司改會在作「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二周年體檢報告」時,即直指「法律的修訂是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工程,但立法院已成為立法障礙,幾部重大法典的修訂,還不知道要等待幾朝寒暑」。令人遺憾的是,這樣的情形,迄今不見改善。套用最近法務部長與司法院高層「流行」的語法,我們不禁感嘆:「都什麼時代了,怎麼還會有這樣的立法委員?」、「若立法院遲遲不能審查法案,那我國為何要設立法院?」       

※ 刊登處: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