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司法為民」的精神,成為全國法院的標準配備—第一屆法院觀察
2002-9-30
1995年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每年均動員大批學生、教師或律師志工進行法庭觀察,以記錄法官開庭時的態度,並定期公佈觀察結果,供外界公評。數年下來,這項觀察記錄雖然具體發揮監督功能、改善法官的問案態度,但我們深信人民對司法的評價,絕不僅止於法庭內的活動,舉凡法院的軟硬體設施、法院工作人員的服務品質與態度…在在影響一般社會大眾對司法的印象與感受。
2002年民間司改會為瞭解司法院翁院長標舉的「司法為民」精神,有無落實在全國法院?首度於七月間組成「法院觀察團」,以兵分兩路、微服出巡的方式,實地走訪全國17個法院,評鑑各該法院的硬體設備及工作人員的服務品質,此舉不但讓各個法院的真相大公開,同時更以實證、科學的方法,檢驗司法院這幾年來「改革」的成效。
首先,民間司改會於今年(九十一年)七月初召集一批志工組成「法院觀察團」,加以訓練,並從七月下旬至八月初正式展開法院觀察的活動。此次我們選定的法院,係以司法院頒佈的第一級地院(包括台北、士林、板橋、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七間)、第二級地院(從中選取彰化、新竹等二間)、第三級地院(從中選取南投、宜蘭、花蓮等三間),以及所有的高等法院(包括高本院及台中、台南、高雄、花蓮等四間分院)為觀察對象。觀察的項目,則包括法院應具備的一切設施,如:殘障福利法所要求的無障礙空間、方便年長者閱讀的老花眼鏡,以及供民眾辨識法院人員的名牌…等大大小小共38項指標。除此之外,為檢測法院工作人員的服務品質,還設計若干固定問題,請志工們分別詢問法警、志工及訴訟輔導人員,以瞭解其為民服務的熱忱與專業度。
以硬體設備而言,所觀察的12間地方法院中,除台北地院有近80%的設備符合標準外,其餘法院的「成績」並不理想,更驚人的是,分屬第一、二級法院的桃園地院與彰化地院,竟只有37%及47%的設備符合要求,令人不禁為當地民眾所受到的「次等待遇」抱屈。相較之下,由於高分院啟用的時間較晚,故5間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的成績,多較地院為高,其中台南高分院更以92%的設備符合標準,居全國之冠。足見,「地院不如高院」、「舊法院不如新法院」,堪為我國法院硬體設備的真實寫照。至於具體的缺失,就地院而言,法庭外以缺乏當事人休息室、證人/鑑定人休息室、人犯分道、夜間收狀等最為嚴重;法庭內則以法院員工不配戴名牌、證人席無座椅、顯示「錄音中」的燈號不亮等急待改進。此外,就高院而言,若能備妥殘障輪椅及傳真機供民眾使用,其便民的措施會更令人感到貼心。
以法院工作人員的服務品質而言,所觀察的12間地方法院中,隸屬第一級法院者,以台北地院的法警、志工及訴訟輔導人員,最受觀察團肯定,反之,桃園地院與台南地院的工作人員,或因不熱忱、開小差、打瞌睡、態度惡劣…等,而遭觀察團詬病。隸屬第二級法院的新竹、彰化兩地院,無獨有偶地,拿公家薪水的訴訟輔導人員,其表現均不如司法志工,如此本末倒置的作法,實應多加注意。此外,根據民間司改會志工們的觀察,隸屬第三級法院的南投、宜蘭、花蓮三地院,其工作人員不論法警、司法志工或訴訟輔導人員的服務態度,均值得嘉許,足見,事在人為,工作人員服務品質的好壞,與法院的規模大小,並無任何關係。至於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由於出入法院及聯合服務中心的民眾較地院少很多,故其人員普遍看起來較為「悠閑」,甚至在台中高分院還出現不到中午12點,大門警衛早已不見蹤影,連服務中心人員亦已用餐完畢、熄燈準備休息的怪現象!當然,有貶亦有褒,觀察團的志工們此行在台南高分院遇到兩位熱心的聯合服務中心科長及法警,竟主動導覽介紹法院設施、開庭狀況及法庭設備等,深獲觀察團青睞。
整體而論,民間司改會今年給這17間法院70分的成績及「差強人意、留院察看」的評語。在此,我們除感佩觀察團的志工們不畏創下五十二年來最高氣溫的大熱天,從北到南、由西到東走訪十七間法院外,更期勉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努力、努力、再努力,讓「司法為民」的精神,有朝一日真正成為全國法院的標準配備!
整體而論,民間司改會今年給這17間法院70分的成績及「差強人意、留院察看」的評語。在此,我們除感佩觀察團的志工們不畏創下五十二年來最高氣溫的大熱天,從北到南、由西到東走訪十七間法院外,更期勉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努力、努力、再努力,讓「司法為民」的精神,有朝一日真正成為全國法院的標準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