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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拜會陳定南法務部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預定於二月二十一日(週三)傍晚5:00至6:00拜會法務部陳定南部長,出席人員有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陳傳岳律師、常務執行委員顧立雄律師、林永頌律師、黃旭田律師以及王時思執行長。這是陳部長上任以來,民間司改會第二次的正式拜會。預計會中將針對近來數起人權個案提出建言,並要求法務能繼司法院判決書公開上網後,將起訴書、上訴書等書類公開上網。

預定拜會議題

一、人權個案

  1. 徐自強案
    由民間司改會陳情監察院調查之徐自強死刑案,監察院已完成調查報告,認為本案之偵查程序確有疏失,並建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因此請求部長暫緩執行死刑,並督促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2. 蘇炳坤案
    總統雖特赦蘇炳坤罪刑,但法務部卻未追究本案相關失職人員,也始終未對協助蘇炳坤提出再審聲請之檢察官肯定,截至目前為止,司法尚未檢討本案誤判疏失。

二、 興票案

  1. 興票案中洪泰文檢察官在調查不足、證據未明、程序有爭議的情況下做出不起訴處分,引發各界再度質疑檢察官辦案標準,法務部固然就個案不得干涉,但仍應本諸行政監督之責任瞭解洪泰文檢察官對本案偵查是否有違法失職之處。
  2. 因洪泰文檢察官在興票案中違反常例的移樽就教嫌疑人家中進行偵訊,引發各界質疑檢察官是否有因人而異的辦案標準,因此建請法務部研擬檢察官辦案標準,以避免檢察官對被告、證人或其他關係人有懸殊處遇。
  3. 由興票案反映出另一項制度性問題,即為對檢察官不起訴案件之救濟程序需要如何建立?

三、 起訴書、上訴書公開上網

繼司法院完成判決書公開上網,提供社會公評並有助於案例分析研究之後,法務部亦應將起訴書、上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檢察官不上訴理由書、檢察總長駁回非常上訴聲請之理由等書類公開上網,以讓人民公開監督檢察官之各項處分,並藉此累積我國檢察官處分、起訴之相關案例研究。

四、 假性財產犯罪案件改進方案決策草率

法務部近日公布之「假性財產犯罪案件改進方案」大幅度排除了對民間交易行為進行刑事訴訟的可能性,此案非但事先沒有以法社會學實際調查社會狀況做決策,也無對外界進行任何徵詢程序,就直接削減人民的訴訟權利,決策過程粗糙草率。此等純粹站在減輕檢察官工作負荷的立場來制訂政策,是一項不負責任之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