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碰向高牆—大陸徵地拆遷簡況
2013-6-30
要說大陸地區近十幾年來的徵地拆遷,只怕是罄南山之竹,亦難言其萬一。
去年訪台時,在臺北律師公會聽李明芝律師講述了她參與臺北城市都更案件的經歷,李律師對被都更戶主的深切同情和對發展商及政府的憤慨發自肺腑,使我們感同身受。但是,當時我們幾個大陸同往的律師卻也都感慨:臺灣真是一個文明的地方,強制拆遷都是這樣文明。
從某個角度來看,大陸城市發展史,就是一部血淚徵地拆遷史,而且是正在進行的。
大陸的土地,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具體就是,城市的全部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城市之外(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即鄉、鎮下面的村、村民小組所有。私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城市的土地,私人可以擁有使用權;農村的土地,農民擁有限定面積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其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實質上是一種使用權)。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農村宅基地不能轉讓(不用了由集體收回另行分配給同集體其他成員),承包經營權只能嚴格的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
基於這樣的土地所有制,徵地拆遷大致可分為城市拆遷和農村徵地拆遷。大陸的地方政府,還實行一個土地制度,叫土地儲備制度,即政府把土地儲備起來,用於建設用地。
所以,一個徵地拆遷的專案大致的流程是這樣的:開發商看中了某塊土地,想要開發,便向政府提出拆遷專案申請(如果該地塊已經列入土地儲備中心則到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申請地塊),政府審核通過專案之後,開發商就開始著手拆遷工作,最主要的工作,是與原住戶協商拆遷及補償,補償的標準,地方政府根據地區狀況制定有標準,基本上都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補償。但是,有很多原住戶,因為補償標準過低(絕大部分拆遷糾紛是這個原因),不願意搬遷。這就會導致開發項目受阻,嚴重影響開發商的經濟利益。於是,開發商就會用盡一切辦法推進拆遷進程。同時,因為開發商的利益總是與地方政府的利益深度結合,所以,地方政府也深度介入到了強制拆遷事務之中。於是,被拆遷戶一方與開發商加地方政府的另一方,就會有激烈的衝突,也因為現在大陸的城市化進程如火如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來源和官員的政績很大程度上依賴土地開發,所以,因拆遷,產生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衝突,這一頁,寫滿了被拆遷者的斑斑血淚。
還有一種,是對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在大陸,土地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地方政府壟斷了土地一級市場,即對於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只能由地方政府進行。開發商如果想得到土地進行開發,必須從地方政府的土地儲備中心購買。而這二者的價格是怎麼樣的呢?按照現在的標準,地方政府對集地土的徵收,給農村集體的補償標準大概在1到10萬元人民幣一畝(各省、市標準不一,根據具體區位確定補償標準),地方政府徵收之後,再出讓給開發商的時候,價格就十倍百倍的增加了。
正是因為對土地開發利益的深度依賴,導致地方政府具有強烈的徵地和開發土地的衝動,但是政府又不能直接去進行商業開發,所以,開發商便與地方政府結成了利益共同體。這個得益共同體的對面,就是大量的原子化的被徵地拆遷者,一方是強大堅厚的牆,一方是一個又一個的雞蛋。
但是,被徵地拆遷者們被徵收拆遷掉的,是他們賴以安身立命的最大依靠,是上繼自祖輩下用以傳後的家宅和土地(雖然只有使用權),雖然只是一個又一個雞蛋,雖然大部分的雞蛋不敢去碰石頭,但是,拿雞蛋往牆上碰的,卻也數不勝數,大陸這十多年來無數的悲劇,都是這雞蛋碰向高牆的過程。
雞蛋碰牆的方式包括但是絕不限於以下種種:
市民在此類案件中只能先申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其與開發商的糾紛進行行政裁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針對行政裁決),市民甚至都不能對拆遷的主體開發商在法院對薄公堂;農村土地則只能由土地的所有者村、村民小組集體進行訴訟,但是集體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再加之集體的領導者往往被收買使得利益受損村民無法以集體的名義提起訴訟;而且,即使能夠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結果往往也並不會對被徵地拆遷者有利,因為大陸的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因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往往無法保證對於被徵地拆遷者的公平公正,甚至有些地方的法院,在大門上貼出了不受理徵地拆遷類型案件的公告。
把家園變成堡壘,抵抗強拆者的侵入,這個過程簡直就是一場小型的戰爭,有強拆者在強行進入拆除的過程中被被拆遷者致傷致死的,更多的是原住戶被強拆者暴力驅趕、毆打、抓捕,死傷無數,被判刑者亦不少。而這種抵抗,無不以失敗告終。
這是弱者唯一可以擁有的最強烈的抵抗武器,這種方式過於慘烈,卻一次又一次的發生,一次又一次衝擊著國人的神經。四川成都居民唐福珍抵抗強拆自焚的畫面鏡頭經中央電視臺播報後,一度引發全民憤怒聲討強拆,但是聲討過後,強拆依舊。
因徵地拆遷引發的上訪,在大陸的「上訪大軍」中佔有很大的比重。這是一條沒有尊嚴、沒有盡頭的路,上訪者們一次又一次的奔走於去往省裡、北京的路上,一次又一次的被地方政府派出的截訪(地方政府稱接訪)人員截(接)回,這其間,誰也無法統計到底有多少上訪者被暴力毆打,被關黑監獄,被拘留,被勞教,甚至被判刑。
最極端的例子,是江西撫州市民錢明奇在窮盡了以上種種方式都無法得到合理的補償之後,對相關政府部門實施了爆炸,造成4死9傷的悲劇,而錢明奇自己,也在爆炸中身亡。
當然,以上的這些方式,也並非沒有效果,被拆遷者們的問題,有可能在這些過程中得到解決。但是卻有非常非常多的人們,被陷入了以上這些維權困境當中,曠日持久,悲悴不堪。從他們的房屋土地確定被徵收拆遷開始,他們的生活,從此被徹底打亂,進入到了一種他們完全陌生而又充滿悲憤和痛苦的生活之中。
當然,以上的這些方式,也並非沒有效果,被拆遷者們的問題,有可能在這些過程中得到解決。但是卻有非常非常多的人們,被陷入了以上這些維權困境當中,曠日持久,悲悴不堪。從他們的房屋土地確定被徵收拆遷開始,他們的生活,從此被徹底打亂,進入到了一種他們完全陌生而又充滿悲憤和痛苦的生活之中。
大陸的徵地拆遷,除極少數原住戶眷念故居不願搬遷之外,絕大部分矛盾衝突的原因,是補償問題,由於政府制定的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普遍偏低,導致被徵地拆遷者具有一種普遍的被剝奪感,這是現今大陸社會對公正正義最為渴求的領域之一。
當然,為解決因徵地拆遷導致的社會矛盾衝突,中央政府也做了很多的努力,比如修改了相關法律法規,界定了徵地拆遷的範圍(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嚴禁地方政府介入強制拆遷,適當提高補償標準,等等。但是,收效甚微。
可以預見,徵地拆遷產生的糾紛和衝突,將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大陸地區的一個主要社會矛盾。這一頁,還遠遠沒有寫完。
2013年5月30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