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工作主軸與財務報告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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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重點工作項目 | 支出(元) |
監督與冤錯案救援 | 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法庭觀察、冤案救援組 | 3,071,111 |
法治扎根與志工培力 | 人力資源培訓、志工團、學生營隊、中南部擴點、律師網路平台 | 3,676,140 |
人民參與審判暨法案推動 | 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檢察官.監所.警察及律師制度改革、鑑定制度改革 | 2,790,421 |
義務律師平台與聯盟工作 | 社運律師平台、318義務律師團、聯盟工作 | 3,364,118 |
網路行銷及資訊平台 | 數位典藏、出版編輯、法律議題交流會 | 1,972,060 |
組織發展 | 線上募款平台、年度募款餐會、支持者經營 | 4,370,808 |
行政 | 一般行政事項 | 2,707,079 |
法治教育及法律倫理中心 | 翻譯及出版工作 | 561,276 |
年度支出合計 | 22,513,012 |
徐自強說:「在監獄十六年,我得到的比失去還多,失去自由後我更懂得生命中重要的東西是什麼。現在能夠自由說話和走動、擁抱家人,我就覺得非常幸福。」徐自強與他的家人、義務律師團與志工們堅持了16年,在被冤枉20年後,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終於在2015年9月1日宣判徐自強無罪!但遺憾的是,檢察官繼續上訴,徐自強還在等待最終的正義到來。
此外,已經在牢裡28年的邱和順,我們也在去年為一身病痛的他爭取就醫,直至今日,他仍苦撐著等待救援。我們也幫許倍銘老師爭取到心理諮商專家的協助,提出救援訴訟,6年來,南部義務律師團從不放棄希望,高雄大學學生更自主發起了聲援行動。我們一方面努力投入個案救援,一方面也從制度面去改變,希望有一天不要再有人冤屈受苦。
過去支付命令被譏稱為「合法詐騙」,即使債務不存在,若沒盡速提出異議,法院就當債務屬實,使得許多無辜民眾「一失足成千古恨」,終身陷入債務深淵。以高雄經營土雞城的朱姓老闆為例:「五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要他償還不認識的吳姓男子等人三十萬元,朱以為是詐騙手法,未曾理會,沒想到是有心人利用法院審查漏洞,以假本票聲請到真的支付命令,結果土雞城遭法拍還債,朱男氣到心臟病發,開刀才救回一命。」而最讓人心寒的還不只這些,即使經事後調查確認是偽造本票,但因法律規定「須偽簽者有罪定讞才能讓案件翻盤」,形同封殺了受害者所有救濟管道!
司改會組成律師團,為長期遭漠視的弱勢民眾發聲並推動修法,經立法院三讀修正《民事訴訟法》,於2015年7月3日生效施行。除下修支付命令的法律效果外,對於舊法時期受害的無辜民眾,也開放於二年內提起再審救濟,還給受害民眾一個有希望的明天。
「法律普及」一直是民間司改會主要任務之一。在2015年,我們規劃了一系列校園巡迴,包含演講與校園模擬法庭,與近3,700位的同學面對面互動。藉著不同主題講師,搭配救援冤案當事人徐自強的現身說法,我們帶著同學檢視司法是向無罪推定遠離還是靠近,瞭解司法制度的缺陷、製造冤案的成因,以及我們如何改變才能真正的終結冤案。
同時,我們也把法庭搬到教室了!我們不想只是站在講台上,單向的講法官中立客觀有多重要、司法問題的結構性因素有哪些。由義務律師們編寫案件劇本,讓同學們分工飾演,課堂法庭上,證人接受檢辯犀利的交互詰問,法官指揮訴訟程序,最終陪審團進行評議。在陪審員同學們就各自的論點討論、說服的過程中,除了彼此思辨,也開啟思考台灣司法的途徑。
318運動退場,但司法對國民綿密的追訴卻未止息。義務律師團承諾會與大家在法庭裡並肩作戰,不會讓任何人落單。我們持續協助所有訴訟事宜,也協助遭「報警也找不到的暴警」驅離受傷的當事人提起追究國家暴力的自訴或國家賠償訴訟。目前義務律師平台共有200位律師協助269個案件。其中,2015年8月,林明慧老師因323行政院暴力驅離受傷所提起的國家賠償訴訟,獲得法院判決勝訴,台北市政府需賠償30萬精神慰撫金,是目前唯一一件勝訴的案件。另有30名受傷者(含已過世的周榮宗老先生)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的協議請求,但目前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警局拒絕受理,義務律師團已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這些辛苦的過程都不斷證明,要求國家機器承認自己的錯誤,是多麼困難的事情!
司法院在2013年10月25日逕行公布《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表面上希望保護個資,對索取錄音光碟設下重重關卡,導致司法更加不透明;聲稱要保護訴訟人隱私,實際上卻侵害人民的訴訟權利。對此,司改會以及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均提出法庭錄音的相關對案,幾經努力,《法院組織法》於2015年7月1日增訂相關條文,司法院再不能限縮人民取得法庭錄音的權利,司法也更為陽光透明。
一直以來,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感無法提昇。為了處理這些問題,司改會致力於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法案,而「老實模擬,誠懇負責,推動政策」則是我們的初衷。我們2015年5月份辦理第四場模擬陪審法庭,並邀請到美國Craig Iscoe法官來台進行系列座談會,成果發表於《2015民間版模擬陪審法庭年度專刊》。
項目 | 決算金額 | 說明 | |
小計 | 合計 | ||
收入 | 21,802,319 | ||
捐贈收入 | 21,073,092 | ||
利息收入 | 635,114 | ||
其他收入 | 94,113 | ||
支出 | 22,513,012 | ||
人事費 | 小計 11,855,670 | ||
薪資費用 | 9,945,382 | ||
加(值)班費 | 179,182 | ||
退休(職)金 | 492,952 | ||
保險給付 | 952,365 | ||
其他人事費 | 285,789 | ||
辦公(行政)費 | 小計 3,345,060 | ||
文具、書報、雜誌費 | 194,336 | ||
印刷裝訂費 | 328,513 | ||
水電燃料費 | 132,741 | ||
旅運費 | 886,459 | ||
郵電費 | 180,559 | ||
稅捐及規費 | 7,500 | ||
租金支出 | 943,130 | ||
修繕維護費 | 32,445 | ||
財產保險費 | 11,909 | ||
公共關係費 | 21,482 | ||
其他辦公(行政)費 | 605,986 | ||
會議與活動費 | 小計 5,757,128 | ||
場地費用 | 31,900 | ||
業務宣導費 | 2,957,733 | ||
講課鐘點費、稿費或出席審查費 | 2,284,020 | ||
出版發行費 | 4,732 | ||
其他業務費 | 478,743 | ||
購置費 | 618,093 | ||
捐贈 | 651,189 | ||
折舊 | 285,872 | ||
本期稅前賸餘(短絀) | -710,693 | ||
所得稅費用 | |||
本期稅後賸餘(短絀) | -710,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