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專題「人頭帳戶案」修課心得:張為智
2015-6-07
鄧先生的案件,讓我想到幾年前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外甥女的案子,那件案子與鄧先生所遭遇的情況驚人的相似,一樣的投身在佛門中修行,一樣的相信人世間的真善美,也一樣的被判刑而有苦難言。其實我在第一次聽鄧先生的故事時,感受到的是隱藏在冰冷的判決文字背後滿滿的辛酸,被生活重擔及被詐騙打擊的喘不過氣,以及滿滿的憤怒不甘,明明是被騙卻還要被判刑,對司法不公這口怨氣,一直梗在鄧先生的心中。
在知道鄧先生的經濟狀況及工作後,我抽了點空去上網了解保全的工作內容,而我所看到,是一行充滿辛酸的行業,除了工作時間長(保全員的工作時間一般都以12小時為基數)、福利少(假日少,沒有年終獎金),薪水也不如人意(薪資一般是最低薪資),而現在,因為這場打擊,鄧先生甚至有失去這飯碗的危險。試問,我們的法律無法抓到逍遙法外的真正詐騙集團成員,卻將公權力的鐵鎚敲在像鄧先生這樣辛苦求生的人身上,我們的法律究竟保護到了甚麼?究竟達成了甚麼?
在旁聽鄧先生一案上訴審開庭那日,我與瑋婷他們一同到了新北地方法院去旁聽范律師幫鄧先生爭取他的清白。但讓我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在退庭後,那位起訴鄧先生的檢察官居然還對鄧先生說,他之所以會被判刑,自己也應該檢討自己的情況……等等話語,在那位檢察官的言詞以及在庭上的問答中,不難發現那位檢察官對鄧先生深深的不信任以及要將鄧先生入罪的堅持,為此還特地在結束後特地向鄧先生說這段話,但我卻認為,鄧先生縱使有錯,但也只是錯在太容易相信別人,而絕非如同詐騙集團那般工於心計、泯滅良知的罪犯,所以那位檢察官的態度實在是讓我無法苟同,像鄧先生如此的冤案不知凡幾,我們的司法人員卻只認為只判緩刑刑罰不重,根本不了解那是人家一生的清白。
基本上,販賣人頭戶的民眾,多為經濟弱勢族群,或主動、或被騙而將存摺、提款卡、印章等交給詐騙集團使用,警方第一個抓到的「共犯」也常是他們,但就算靠法律來懲罰這些人,大概也沒任何財產來支付罰款,更別說是要在他們身上強制執行了。所以現在的法律,除了在一群已在大雪中艱難求生的人頭上灑一把痛苦的冰霜外,實質上無法達到對詐騙行為的嚇阻效果,我認為也不具太大意義,所以現行法律條文的修改應該是勢在必行。
對於一個已經是大四生卻連一場研討會都沒參加過的我來說,第一個參加的研討會居然就是自己辦的人頭帳戶案研討會。想起研討會當天的場景,可能是因為太緊張了,身為講師接待員的我,居然將一個聽眾誤認成是第一場主持人顧立雄律師,直接請他入會場,他還一臉疑惑的問我:「我不用簽到嗎?」我還很有自信的說:「主持人不需要簽到喔!」接著,他就笑著跟我說:「我看起來像主持人嗎?」天啊!當下我只想鑽著洞躲起來,因為認錯人實在是太尷尬了,事後才想起來那位先生是司改會的人,難怪我覺得特別眼熟,也因為是認識的人所以後來比較釋懷了……,撇除這件事之外,這場研討會算是很成功的。
回想起研討會的準備過程,才發現辦研討會是多麼不簡單的事。一個月前還沒確定報告人和與談人人選,企劃書還遲遲寫不出來;接著,因為不到三個禮拜的宣傳時間,擔心沒人要來;接著又發現找不到贊助經費來印講義,以為費用要我們自行吸收;到最後變成擔心報名人數過多,活動當天必須要準備更多的位子與茶點。雖然籌畫的過程中,充滿著許許多多的曲折及要擔心的事,但很感謝我有一群認真負責夥伴們,特別是行政組的成員——景軒和筠茹。感謝有機會讓我們能一起做名牌(雖然我大多時間都在旁邊嗆你們),要知道,為了做出好的名牌,字體大小、背景圖案可吵了很久才定案;感謝你們願意為了做出滿意的細流表,特地陪我留到晚上12點多才甘願回家;感謝你們在我忘記帶發票,白跑一趟家樂福時,沒有恥笑我太久;感謝因為有了一起場勘、一起做道具、一起借器材,有了更認識你們的機會,甚至可以有機會看到平時強勢的筠茹,有崩潰、拜託人的時候,此時就覺得再辛苦也是值得的,哈哈﹗
也很感謝昱安願意幫我一起寫企劃書、感謝盈穎整理文章和修我的稿、感謝姵含一起去法庭觀察和完成修改草案、感謝欣芳研討會當天幫忙cover接待講師、感謝士凱為研討會的全盤計劃與各組協調、感謝毓暄幫忙完成警察採訪的稿件、感謝姵君在體育館告訴我你對這堂課的心聲。還要謝謝一路上,一直幫助我們完成大小事的執行秘書瑋婷,只要有她在,就有很安心、可靠的感覺;也很謝謝偉群老師,和其他老師不一樣的是,偉群老師就算再忙,也會跟我們一起開會、傳訊息回答我們的問題,默默陪我們做了很多的事。
感覺還有很多人要謝謝,包括願意受訪的警察、孔先生;我們的第一位當事人——鄧先生、教我們許多實務經驗的范律師、當然還有合作的司改會,感覺我們參加這堂課,是要來幫助人頭帳戶中的帳戶被盜的受害人,但仔細想一下,原來我才是在這堂課中最大的獲益人,學習到很多以前不曾想到問題、體驗到書本無法帶給我的經驗、了解司法上還有什麼需要我們繼續關注、努力改善的地方,也希望這麼好的課,能繼續開課下去,也希望人頭帳戶案有能解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