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瘋車,也反司法配合政治辦案~單車環島-苗栗地院活動新聞稿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6-5-14
2016-5-14
「單車環島:快遞地方司改意見」活動第2天來到苗栗地院,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前來聲援。苑裡反瘋車自救會2012年10月28日以來,成員與聲援者被起訴計34人次,除有1人判決拘役10日外,其餘被告均無罪定讞。苗栗地檢署起訴這些和平示威者的決定,顯然經不起司法的檢驗。2014年民間司改會曾對苗栗地檢署102年度偵字第2680、2680號這2件起訴人數最多,辦案程序最草率的案件,提起檢察官個案評鑑,理由如下:
如今二案的被告統統無罪定讞,苗栗地檢署的起訴是如此虛耗司法資源,更讓自救會的鄉親與支持者在過去二年飽受司法糾纏的煎熬。令人遺憾的是,苑裡反瘋車案的檢察官個案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103年度檢評字第16、17號決議不予懲戒。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認為,促使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濫權濫訴,顯然是受當時苗栗縣政府的成立特別專案影響,失去司法機關的獨立公正,成為政府侵犯人民權益的幫兇。自救會呼籲社會能夠記取此次教訓,支持司法改革,斬斷政治干預司法的黑手,確保司法獨立偵查審判,不再配合政治辦案。
起訴案號 | 被告 | 審判結果 | 個案評鑑 |
102年度偵字第2680號 | 11人 | 均無罪。 | 103年度檢評字第017號決議書 決議:不付評鑑 |
102年度偵字第2681號 | 19人 | 均無罪。 | 103年度檢評字第016號決議書 決議:請求不成立 |
102年度偵字第2575號 | 2人 | 均無罪。 | -- |
102年度偵字第2576號 | 1人 | 拘役10日。 | -- |
102年度偵字3586、33623號 | 1人 | 無罪 | -- |
民間司改會區域統籌 蕭逸民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