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追求本於良心的公正審判!~5月18日高雄地院活動

「單車環島:快遞地方司改意見」活動第6天抵達高雄地院。從北到南前來表達自己對司法改革意見的朋友越來越熱烈。昨晚在台南府城舊書冊店舉辦的「走在鋼索上的法律人」座談會中,陳欽賢法官寫下對台灣司法的一句話:「希望法官能得到社會的尊重。」陳法官認為,一個國家若不尊重法官和司法,不是一個文明的國家,希望這一代的努力,能在年輕一輩的法官退休前,重新得到社會的尊重。

今天會前來表示達意見的朋友,他們的故事與給司法的一句話如下:

  1. 小案件大問題-我是很認真的法官案
  2. 前消防員徐國堯對司法的一句話:「希望法官秉持公平正義,良心審判。」
  3. 高雄大學法服社學生對司法的一句話:
    社長蘇培萱:「希望司法可以重新認識社會運動。」
    社員王獻鋒:「法律不是政府的劍,是人民的盾。」
    社員林穎庭:「希望法律可以更貼近人民。」
  4. 郭家駿律師:「事實審法官懶惰、主觀、偏頗是無法透過上訴審救濟的,一定要建立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退場機制,才能改善司法這種病態的狀況。」
  5. 立法委員趙天麟表示:「1.希望立一個新法律『訴訟影音記錄法』,賦予當事人公平調閱開庭影音的機會。2.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退場機制一定要落實,每三年法官全面評核的結果必需要公開。3.第一審調查真相的能力要強化。希望透過司法的制度改革,不要再發生鄭姓警員這樣的冤案。」

《法官法》第13條規定:「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值得社會尊重,因為法官代表的是法治文明的良心。今天來到高雄地院表達對司法意見的朋友,曾經遇到不適任法官、也曾經遇到令人尊敬的法官,他們共同的願望就是「期待每一位法官都能本於良心公正審判」,贏得人民的發自真心尊重。

附件一 我是很認真的法官案

高雄港務警察所這個案子總共扯進了十多人,卻有多達六人在一審即因證據不足而獲得無罪判決,鄭姓員警則沒有那麼幸運,隨著被起訴,鄭家人隨即面臨到了龐大的經濟問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加上因涉案而被停職後家裡的經濟開銷,重重的壓力排山倒海而來。妻 子放棄了家庭主婦的角色,成了百貨公司的站櫃小姐;孩子國中一畢業剛讀高中,就開始在加油站打工;自己則是兼了三份工,晚上開計程車,早上在賣場當保全、 去送菜,剩下的時間則做一些跑腿的工作,一天睡不到5小時,不分晝夜的對抗著經濟的困境。一家人就這樣湊合地過著這段打官司的苦日子,沒有半句怨言。

直到更七審,法官終於同意勘驗調查局錄影錄音光碟。有關監音譯文記載行賄暗語的部份,把當年的錄音反覆播了幾次,在錄音中完全沒有出現。法官傳喚當年問案的調查員,調查員說:「確有上揭監聽報告所示之內容,可能各錄音帶廠商製造之錄音帶長度不同,拷貝時使用較短之錄音帶,致未錄到尾段之對話,使該段對話於勘驗時未能顯現聲音。」法官追問:「那你們能提供原帶嗎?」調查員回答:「可能沒辦法。」更七審的法官就依這個新發現,判決鄭姓員警無罪。

沒想到案件到了更八審,竟然遇到王憲義法官。開庭時,王法官總是跟辯護律師抱怨自己在律師公會的評鑑裡獲得最後一名之事。他說:「你們這些律師都在搞什麼?」「懷疑什麼?啊不就律師公會每次都給我評鑑最後一名?我是很認真的法官耶,你們怎麼這樣對我?」、「法院有問題、法官評鑑有問題、律師也有問題,全部都是問題……」寶貴的開庭時間,就在王法官的抱怨聲中流逝。最後,這位自認認真的王法官,無視調查局的辦案瑕疵,在沒有調查出新事證的情形下,逆轉改判有期徒刑2年7月。不幸又遇到速審法結案潮,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性員警17年人生都毀在這場官司,他曾碰到本著良心公正審案的法官,只是這樣的法官在司法界並不多。

案件小檔案

當事人 鄭姓員警
案件類型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司法問題
  1. 調查局無法提出監聽譯文錄音。
  2. 不適任法官。
相關裁判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72號刑事歷審判決
給司法的一句話 鄭姓員警:「請法官審視案件時,本著良心公正審案。」

延伸閱讀

未竟之路~高雄港警鄭姓員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