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專題「人頭帳戶案」修課心得:陳姵君
2015-6-07
聽了課程說明會後,很興奮卻也很煩惱,煩惱的是要如何選擇題目,是要選國道收費員案還是人頭帳戶案,在與爸媽討論下選擇了後者,認為人頭帳戶是現在未來都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即使國道收費員案影響甚鉅,但他們給的建議是人頭帳戶案,於是我選擇了這個主題。
對於實作課程總是抱著莫大的期望,但真正開始時卻和想像中不一樣,或許嚴格來說是有些抹滅當初的熱忱。在了解人頭帳戶案後我們定下學期目標是解決這個問題,我明白問題勢必要解決,但這是一個方向,我認為短時間內什麼也不能改變,只有試著讓事情變得不一樣。於是我們先從論文著手,尋找是否有可行的方案,看了許多長篇大論的論文,發現論文中就是學術,對實務上而言來是有困難的可行度,在看論文的同時,也看判決電話訪問當事人,最後決定了一位當事人面談。訪當事人的過程是有趣也緊張,到後來和當事人對話很自然,我想和當事人接觸是最有興趣的一部分了。最後大家論文的方向往簡易判決處刑的修法下手,但還是沒有什麼結論,但並不是說論文不重要,這影響了我們研討會的內容與報告人。
在面談當事人的過程,深刻感受到自己的無能為力與在法律界的微不足道,於是我們必須先跟他們說明,我們無法一定可以完成再審,只是一場合作,我想這樣的說法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也避免給予當事人希望。面對當事人是一件有溫度的事情,他們的情緒都是很重要的,而不是論文般那樣的冰冷,我只能試著聽卻不能給意見,並且協助律師閱卷、整理卷宗,更真切的認知我們還要更努力,有太多人真的不是詐欺犯,但法律為了解決另一層面的問題選擇犧牲了他們,給他們冠上一個詐欺幫助犯的名稱,而我們卻只能接受現行體制,我們清楚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但面對龐大的司法體制,只能試著尋覓可行的解決方向。當事人的生活情況也都是不好的,才會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更多的是他們都沒有能力聘請律師,這也不只有在人頭帳戶案才有的情況,少了律師協助像是料理少了鹽巴,而不諳法律的當事人,在法庭上只能無力且害怕的面對法官與檢察官,起初就算相信司法可以還給自己清白,最後因為體制問題成了代罪羔羊後,而轉變成對司法的失望與憤怒,我認為這部分是社會的悲歌。
從寒假開始到期末要結束了,我想我學到的並不是人頭帳戶案的解決方法,而是在面對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必須鍥而不捨地找到解決方案,即使那是最困難的。也學會面對當事人,體會他們的情緒,但最無力的終究是自己什麼忙也幫不上。也因為這樣的影響,我清楚明白自己要成為一個有力量的人,才能去保護在社會上最該保護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