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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專題「人頭帳戶案」修課心得:陳盈穎

剛開始懷著忐忑不安的心與當事人電話溝通,本以為此次的當事人會一如既往的拒絕當面訪談,不料卻一口答應。約好了時間地點後便開始與夥伴討論面談的問題以及方式,那時候才知道,訪談的禮節與技巧非常的重要,要如何在不讓訪談者感到不舒服的情況下,引導他們說出故事,再從故事中找出可能有遺漏的記憶加以提點,而更重要的是,從他們的記憶裡尋找我們可能可以提起救濟的地方。

其中一位當事人在面談開始後便很憤慨表示,他來的目的不在於他的案件救援,而在於讓更多人看到人頭帳戶這個議題!這位當事人因為檢察官以及法官的問話方式讓他感到很不舒服,他覺得司法體系在未審判前已經先認定他有罪,根本不公平!因此他期盼能幫助我們讓更多人看見人頭帳戶這個問題。看著他忿忿不平的敘述他如何成為人頭帳戶的過程,我不禁想到,在法庭中那些法官是否有真正聽過當事人背後的這些故事?判決書上那些複製貼上的判決文,根本無從得知法官是否知道當事人所經歷過的事,雖然法院對於此類的案件大多輕判,也都可以易科罰金,但是許多當事人是因為求職或是貸款才會被騙,生活困苦的他們又如何能再繳納罰金呢?在尚未接觸人頭帳戶之前,我相信不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都不會有人把帳戶及密碼交給陌生人,若真的有人交付,那麼不論甚麼原因,也應該要為他們交付帳戶的行為付出一點代價,因此認為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決是很輕的輕判,大多繳個罰金就沒事了,應屬刑罰相符。

然而,在我接觸過那些當事人後我便改變了我的想法。曾經有位當事人說:「沒錢的時候真的會慌!」那時候的他生活非常困苦,偶然接了通貸款的電話,以為是貴人相助,便交付帳戶給他製造金流假象,以利貸款,因此被起訴詐欺幫助。從言談當中可以發現當事人往往對於他們被騙而成為人頭帳戶感到羞愧且相當自責,甚至有當事人完全不敢跟家人提起,被騙真的是件丟臉的事嗎?語言是很神奇的東西,同樣一句話,不同的組合就會有不同的效果,當人類面對新事物的時候,有時候會無法用邏輯思考就被牽著鼻子,就像我曾經也差點被當時很流行的便利商店取貨分期扣款方式騙了,後來仔細想想,我是用現金在便利商店付清又怎麼會有分期的問題?一般人在通常的情況下都有可能被騙,那麼當一個人窮途末路的時候我們是否能要求他的期待值要與一般人相同呢?況且許多被騙的當事人都是因為沒有錢,那麼繳罰金真的算是輕的刑罰嗎?

訪談過程中可以讓我更貼近人頭帳戶,也讓我改變最初的想法,訪談未必能對於案件有所改變,但確是能最迅速了解案件背後意義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