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立法院應儘速通過〈同意權〉修正案,落實大法官嚴格審查之機制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今日與多個社團共同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總統應撤回大法官並為正、副院長人選之提名,國會更應退回咨文、拒絕審查!記者會後並拜會立法院院長及各黨團,尋求支持。

經拜會後,民進黨團表示,總統提名咨文已於上週送交院會,依現行程序無法退回,然而黨團體認到各界對於被提名人選之不滿,亦不會急於排定審查時程。時代力量與親民黨黨團則同時承諾,對於總統提出的大法官並為正、副院長之人選,必當採取嚴格審查的流程;時代力量並表示,就大法官人事審查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目前於委員會已有共識,如可在臨時會通過修法,即可立即應用到本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人事權,落實嚴格審查。

是以,聯盟及各團體於此發布聲明並呼籲:

  1. 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人事同意權的規範過於簡陋,以至於過往的人事審查粗糙、草率。
  2. 立法院將於明日(7/20)上午召開「黨團談話會」,應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人事同意權之修正草案部分,列入臨時會議程。
  3. 立法院亦應於臨時會期間,儘速通過上開草案,以利嚴格審查。
  4. 即便無法通過全部版本,就委員會無爭議部分(例如:第29條),應可先行通過。

唯有儘速通過人事同意權之修正,方能使立委行使同意權時有新的嚴格審查規範與要求,以免立法院因循舊法,不嚴格審查就草率通過總統提名之人選。

此外,總統府發言人今日回應指出,總統已知謝文定當時所扮演的角色,也了解過去這些案件。對此,聯盟深感遺憾!轉型正義的首要之務,是公布過往的歷史文件,還原真相。總統府及司法院長被提名人明知這段歷史的存在,卻選擇以淡化的方式,試圖隱藏這段歷史,對於宣稱以轉型正義作為執政訴求的政黨,無疑是對人民最大的羞辱!

聯盟再次呼籲!總統應退回提名!立法院應儘速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並嚴格審查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適任性!

附件

退回總統咨文 彰顯權力制衡與國會革新
社團暨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拜會立法院院長暨各黨團聲明稿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自2003年成立迄今,前後組成六次的評鑑委員會,就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審查進行監督與評鑑;然過往或因朝野衝突,或因國會怠惰,以至於歷次大法官人選之審查,多流於形式,引發社會輿論的諸多非議。

本屆立法委員就職之初,即以國會革新自詡,並陸續提出諸多國會改革的法案。蘇嘉全院長於就職演說中宣示,未來的新國會,將是一個人民的新國會、開放的新國會、專業的新國會,並將以人民的利益出發,超越黨派,謹守議事中立,把國會還給人民。各政黨亦紛紛宣示國會革新之精神,民進黨與時代力量,更紛紛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修正草案。

大法官本為憲政的守護者,擁有最終的憲法解釋權,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更是關乎司法能否回應人民期盼的關鍵角色!蔡英文總統選前公布司法改革之藍圖,就職後更是積極擘畫司法改革進程,日前更公布「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展現總統對於司法改革之企圖心。然則此次總統提名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人選,不但過程草率粗糙,決策思維更是大錯特錯,誤以為行政體系的資深文官足以執行司法改革之目標,卻忽略大法官獨立、超然之特性!行政體系政務官之任命,與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提名,根本無法同日而語。

大法官人事審查案,是本屆立法委員就職後首次最為重要的人事審查案,亦是考驗新國會改革決心的試金石。過去同意權的行使,常淪於倉促表面、審查空洞,立法院更常被輿論譏笑為總統的橡皮圖章,民進黨與時代力量因此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主張重大人事案應至少有一個月或二個月的審查期,並且投票前應先產出審查報告,以供委員投票時之參考。此次以臨時會審查重要人事案,已有重大爭議,又要倉促審理,豈能重蹈覆轍?

為彰顯權力監督、制衡之價值,呼應國會革新之目標,立法院應立即退回總統的提名咨文,並請總統務必聽取各方建言,審慎思考後,再次提出適格適當之人選。此外,聯盟亦要呼籲,大法官人事之審查切勿因循苟且,新國會以開放、專業的國會自詡,更應訂立審查流程之標準。

聯盟建議:

  1. 立法院應事先排定審查時程,不可草率倉促決定
  2. 應事先發放問卷表予被提名人,並要求提供具代表性之事蹟、著作、判決等審查資料
  3. 應採兩輪審查機制,第一輪於小組審查,第二輪採全院審查
  4. 對於複數被提名人應個別審查
  5. 小組審查應舉辦聽證程序
  6. 審查後應有報告產出
  7. 同意權行使應於報告產出一週後進行

此外,亦應要求總統在提名後,詳細說明其對被提名人的提名標準,並儘速將被提名人的相關審查資料,包括學歷、經歷、財產、稅務等,送交予立法院備查。如總統未能達到國會之要求,即應立即退回咨文、拒絕審查!

總統本次提名決策之錯誤,並非全然無解,倘若國會執意擔任總統的橡皮圖章,失去的,將不僅僅是未來四年司法改革的契機,更將是人民對行政、立法的全面不信任!立處改革的岔口,作為人民的國會,應如何抉擇?還請三思!

社團暨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拜會代表

瞿海源教授/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陳昭如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長
顏厥安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
李玥慧秘書長/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邱文聰教授/澄社社長
徐偉群教授/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徐世榮教授/惜根台灣協會理事長
涂予尹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邱伊翎秘書長/台灣人權促進會
張葉森醫師/北社社長
張宏林執行長/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覃玉蓉秘書長/婦女新知基金會
秦季芳主任/婦女新知基金會
林佳和教授/台灣教授協會
羅武龍執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高榮志律師/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言人

出席團體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澄社
台灣法學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冤獄平反協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
惜根台灣協會
蠻野心足協會
陪審團協會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永社、婦女新知基金會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台灣北社
經濟民主連合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