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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黃世銘一審判決結果~司改會聲明稿

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一審判決有罪並請辭,本會發表聲明如下:

一、檢察官辦案應嚴守「程序正義」:

  1. 檢察總長黃世銘逾越憲法分際、破壞檢察官之外部獨立性、違反偵查不公開與洩密罪之事證明確,早已非適任之檢察總長。今一審法院判決有罪,黃世銘立即辭職,但其去職與否已非重點,期待全民更加重視檢察制度之改革(詳第二點)。
  2. 嚴守「程序正義」:由本案可知,無論檢察官背後之辦案動機如何、鋤奸鏟惡之想法多麼強烈,都應先謹守刑事訴訟法之要求,一旦違反法律程序,非但苦心盡棄,亦會同遭反噬。

二、就檢察制度之改革,本會提出五個方向之建言:

  1. 廢除特偵組
  2. 根除濫訴(/濫不起訴),建立偵查與公訴合一、權責相符之檢察體制
  3. 落實書面指揮,透明化「檢察一體」
  4. 健全擇優汰劣的人事機制
  5. 制定《檢察署組織法》及《檢察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