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觀察招募|蘇案未完:民事更二審開庭
民間司改會
2026-9-07
2026-9-07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於1991年被控殺人,歷經21年冤獄煎熬,終於在2012年獲判無罪確定。然而,無罪確定至今已近13年,他們與家人仍在民事求償訴訟中流浪法庭,至今已進入第35年。
2025年8月21日,最高法院以114年度台上字第488號民事判決第二次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發回意旨,仍在被刑求的自白中打轉,且對於科學證據作成的標準與檢驗的方式極其寬鬆、草率。司法仍未能及早止損因本案冤錯所重重受影響的冤案受害人及其家人的人生。
歡迎關心本案的朋友一同到庭見證,陪蘇建和等人繼續走向黎明。
| 程序 | 更二審第3次準備程序 |
|---|---|
| 地點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第10法庭(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
| 案號 | 114年度重上更二字第95號 |
| 集合時間 | 09:50 |
*法院已於前次開庭裁示本案不公開審理,本會已依《法院組織法》第87條,向法院聲請為無妨礙不公開之人入庭旁聽,但法院迄今仍未回覆。本會無法確保當日一定能入庭旁聽,但庭後將邀請本案義務律師於法庭外分享可以公開之資訊,歡迎踴躍參與。
聯絡人:張樺哲|個案行動部主任|[email protected]|02-2523-1178
| 日期 | 裁判 | 結果 |
|---|---|---|
| 2019-02-16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3 年度重上字第 719 號 | 上訴駁回(被告勝訴) |
| 2020-08-26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108 年度台上字第 1437 號 | 撤銷判決,第一次對被告不利發回 |
| 2024-10-31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9 年度重上更一字第 154 號 | 上訴駁回(被告勝訴) |
| 2025-08-21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114 年度台上字第 488 號 | 第二次撤銷判決 |
| 2025 迄今 |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重上更二字第 95 號 | 持續審理中 |
*本會認為,不正訊問取得的自白,應當然排除。
2020 年 8 月 26 日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後,歷次庭期如下。
| 日期 | 時間 | 法庭 | 程序 |
|---|---|---|---|
| 更二審 114年度重上更二字第95號 | |||
| 2026-04-27(一) | 09:50 | 第10法庭 | 第二次準備程序 開庭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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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7條第1項裁定本件不公開審理,律師團當庭主張本件係民事案件不應適用,至少殺人部分應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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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2(一) | 09:30 | 第10法庭 | 第一次準備程序 開庭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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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忠否認在場把風並主張自白係遭不正訊問所得,兩造就法醫研究所鑑定方法可否採納、是否傳喚王文忠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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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一審 10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54號 | |||
| 2024-11-01(五) | 16:00 | 第一法庭 | 更一審宣判,上訴駁回 |
| 2024-06-18(二) | 16:00 | 第一法庭 | 更一審言詞辯論 |
| 2024-04-01(一) | 16:30 | 第一法庭 | 第七次民事準備程序 |
| 2023-09-18(一) | 16:00 | 第一法庭 | 第六次民事準備程序 |
| 2022-11-07(一) | 16:00 | 第一法庭 | 第五次民事準備程序 |
| 2022-04-15(五) | 10:00 | 第一法庭 | 就李昌鈺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傳喚審查鑑定人李俊億教授 |
| 2021-12-03(五) | 11:00 | 第一法庭 | 第二次民事準備程序 |
| 2020-12-07(一) | 16:00 | 第一法庭 | 更一審第一次開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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