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針對今日(11/29)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人民參審之本會聲明

照片/司改會舉辦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證據開示研討會

關於今日(11/29)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相關法案,由於此制度攸關刑事訴訟程序重大變革,事涉司法改革成敗,對此民間司改會聲明如下:

  1. 籲請立法委員就參審或陪審等不同制度均進行充分討論及嚴謹審查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目前除司法院會銜行政院提出「官方版」,是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所設計的參審制外,另有黨團或立委提出陪審制的版本,也就是各個版本採行的制度各有不同。今日委員會先行審查採行「參審制」的官方版,至於是否會審查陪審制度,以及如何形成決定採用某制度,均不明確,引起外界疑慮。本會籲請委員會重視陪審或參審制互有優點及侷限,各種版本制度均應給予充分討論的機會,明確的讓參審陪審兩案併陳,並嚴謹審查。

  2. 司法院未充分溝通,逕行採用參審制,提出有嚴重缺失的官方版

    台灣究竟要採行參審或陪審,民間有不同的聲音,司法院無視司改國是會議中,參審制與陪審制的票數均各為7票的結果,逕行定調採行參審制,整個政策形成過程,未能與民間充分溝通,人民不同的意見被排除在外。此外,官方版本有許多極具爭議的條文,例如,採行複雜又無必要的三階段證據開示取代被告及辯護人的閱卷權,又如被告沒有選擇權、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評議,密室進行中間討論、同時進行有罪和科刑評議、成效評估委員會的委員非法律人不到2成等問題,招致嚴重質疑與批評。

  3. 給予兩制試行機會,蒐集本土實證數據及經驗,找出適合我國的制度

    世界上共有70多個國家採用人民參與審判,實行陪審制的國家甚至多於參審制,兩種制度各有其優點及侷限。因此,在引進人民參與審判時,需要更多本土化的實證研究,才能引進適合我國的制度。司改會主張,我國應先讓陪審制和參審制兩制同時試行,進行六年的評估後,再決定最適合我國的制度。

司法改革是人民所引頸期盼,而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更是扭轉目前司法信賴不足的關鍵,籲請立法委員正視,讓人民的聲音能夠呈現在法案之中,司法改革才有機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