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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敏不曾干預審判!蔡檢察長您真的信了?~江國慶案第三次聲請再議記者會

陳肇敏等人不起訴案,第二次被高檢撤銷發回續查,延宕三年。

10月8日江媽媽在辯護律師與司改會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拜會蔡碧玉檢察長。蔡檢察長妥慎處理江案的承諾,言猶在耳。台北地檢署卻在12月1日公告陳肇敏等人瀆職案偵查終結,不起訴陳肇敏等人,令人失望!

這是台北地檢署第三次對陳肇敏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也是最令人難以接受的一次。檢察官竟然認定,陳肇敏等人不曾干預江國慶的軍事審判。原來江媽媽拜會蔡檢察長後,檢察官又再度傳喚當年江國慶案軍事審判庭的審判長呂德義。在這次的訊問,呂德義突然翻供,改口否認有人干預審判,檢察官就依這份全新的口供,認定陳肇敏等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令人遺憾與不解!

呂德義歷次陳述對照表

詢問日期 詢問機關 呂德義的陳述要點
98年9月24日 監察院 呂:這種重大案子不可能僅由我們3個法官獨立審判。 …我們所有事實認定都會跟長官報告。
100年3月28日 台北地檢署 呂:不傳許榮洲是經過長官討論,認為無須再傳訊許榮洲。…我們連發一張傳票,都要長官同意,長官如果不同意都要撕掉。
100年6月15日 監察院 呂:獨立審判實質上在當時是不存在的,每次開完庭都會問,也提供意見,事實上沒有獨立審判,因為他的意見我不能不聽,例如我傳證人或對外行文都要長官決行,為了遷就現實,只好如此。
104年10月某日 台北地檢署 呂:沒有去調許榮洲案,因為當時的心證就是認為這個案子是江國慶作的,『被告陳肇敏等人不曾干預審判。』(第三次不起訴書第32頁)

去年7月,監察院查出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曾下達8張字條,干涉軍事審判,揭發江國慶枉死邪惡的真相。新證據顯示,在江國慶1997年8月13槍決前的三個月,同營士兵許榮州承認自己才是真兇。當時更審中的審判長與公訴檢察官知道後,極為重視,意欲停止審判,要將許榮州是否為真兇的疑點釐清,再審結江國慶案。不料,卻遭以陳肇敏為首的空軍總部上級高官們反對否決,甚至違法下字條干涉軍事審判,才導致原本有機會免於冤死的江國慶,無辜遭到槍決。

面對陳肇敏等人的可能犯行,台北地檢署先是一拖再拖,拖到不能再拖,就找來當年的審判長呂德義作出避重就輕的不實證述,顯然就是要包庇陳肇敏等人的罪責。我們要請問蔡碧玉檢察長,呂德義翻供說,「被告陳肇敏等人不曾干預審判」:

  • 您真的相信嗎?
  • 您真的能夠接受檢察官以此作為不起訴的理由?
  • 您這樣真的對得起自己的法律良知嗎?

蔡碧玉檢察長責無旁貸,必需對全國民眾回答這些問題!

為了糾正台北地檢署這個錯誤的不起訴處分,今天我們再協助江媽媽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聲請第三次再議,要求撤銷此次的不起訴處分。我們主張,依據監察院調查之相關跡證、國防部向陳肇敏等軍官追償之民事一審裁判卷證;並且考量江國慶案涉及複雜之法律適用關係,均應由法院作出最後之終局裁判,方為妥適。民間司改會呼籲台北地檢署應儘速偵查並起訴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人,以開啟刑事程序,追究陳肇敏等人之刑事責任。

出席

江國慶之媽媽/王彩蓮女士
江國慶案義務律師團/尤伯祥律師、羅婉婷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

新聞連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
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