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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草率立法、民間抗爭到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不應在立院臨時會處理記者會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170個民間團體所組成的「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於6月18日上午10點00分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辦「民進黨草率立法、民間抗爭到底」記者會,對外宣布立法院民進黨團與本聯盟自5月以來針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所進行之6次協商已正式破局,聯盟呼籲立法院臨時會不應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排入議程,如民進黨團執意排審,聯盟將採取進一步行動表示抗議。

  1. 聯盟主張陪審參審一併試行,獲得170個民間團體及3個在野黨團總召支持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指的是一般人民也能成為國民法官,到法院進行刑事案件的審理。因審理的差異,制度上還可以區分成由國民組成陪審團獨立決定被告有無犯罪、職業法官決定量刑的「陪審制」,以及國民與職業法官共同決定被告有無犯罪與量刑的「參審制」。

    司法院所提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採行的是日本的參審制。聯盟認為,陪審制與參審制各有優缺,台灣欠缺對於兩種制度的本土實證研究,如貿然採行參審制而排除陪審制,則會欠缺關於陪審制的本土實證研究而無從比較優劣。因此聯盟主張,在剛引入國民參與審判的6年成效評估期間,應讓陪審制與參審制能夠一併試行,才有足夠的資料來驗證哪個制度較適合台灣。

    聯盟曾於5月8日早上9點30分同樣在立法院正門口召開「人民參與審判的失速列車,誰來喊停?」記者會,不僅提出至今已獲170個團體連署、949名個人連署「陪審參審一併試行」的訴求,更獲得立法院國民黨團林為洲總召、時代力量黨團邱顯智總召、民眾黨團賴香伶總召、張其祿副總召、高虹安立委出席簽署支持聯盟訴求。民進黨團則無人出席聯盟之記者會。

  2. 民進黨與聯盟協商破局,聯盟反對將國民參審草案排入臨時會處理

    蔡英文總統於5月20日就職演說中也提到:「司改還在轉型期,現階段的成果,和人民的期待,還有一段距離。我會繼續傾聽各方的意見,不會停下腳步,人民的不滿,就是持續改革的動力。」「在未來四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讓人民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成為改革的催化劑,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

    民進黨團雖未出席聯盟5月8日之記者會,但邀請官方與聯盟代表進行協商,自5月15日至6月16日,共計進行6次的協商,最終仍在司法院及法務部未採納聯盟意見、亦無妥協空間,民進黨團也拒絕支持聯盟所提草案版本的情況下,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在6月16日第6次協商時,民進黨團表示仍將在6月29日至7月24日之立法院臨時會期間,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

    聯盟認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涉及司法制度之重大變革,對於未來刑事審判制度,以及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均影響深遠,理應審慎為之。司法院仿造日本所提出之參審制,既未獲得實際運作此套制度的一審法官與法律專業社群的全力支持,也未消弭民間團體與在野黨立委對於司法院堅持採行參審制一制試行的疑慮,更遑論達成蔡英文總統於就職演說所稱「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的國民法官制度。

    聯盟也在6月10日召開「朝野達成共識前,國民法官不得草率立法」記者會,國民黨團林為洲總召、時代力量黨團邱顯智總召、民眾黨團賴香伶總召皆出席支持。目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的版本眾多,且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理時保留許多條文,民進黨團也從未與各在野黨團進行協商,無法針對所有條文一一仔細審議,因此聯盟呼籲不應在臨時會倉促處理,而應在下個會期再進行審議。

    總結來說,聯盟認為目前司法院所推行的國民參與審判法草案,缺乏法律專業社群與一般大眾支持的司改政策,如民進黨團執意不與在野黨團溝通及協商,在臨時會進行審議並動用表決,無異是加深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聯盟預計將於臨時會期間,動員民間社團的力量,於立法院外進行靜坐、繞行立法院甚至是遊行等行動表達嚴正的抗議。

出席代表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召集人)
鄭文龍/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召集人)
張 靜/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王薇君/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蘇煥智/台灣維新黨召集人
李禮仲/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
高基讚/台灣國會透明化促進協會理事長

新聞聯絡人

蕭逸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林秉權/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