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對於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聲明
2020-7-15
國民參與審判是台灣人民最關心的司改議題,同時也是最困難的司改工程。若要讓制度順利推行上路,除了需要執政者小心謹慎的處理外,也應積極與社會各界溝通,努力化解彼此歧異,避免在改革的道路上,因意見分歧而挑起對立,反對改革形成阻礙。
司法院於2011年推動觀審制,即便掌握豐沛的行政資源,宣稱觀審制擁有高民調,但無法贏得社會支持,最後以失敗告終。司法院如今獨採日本式的參審制,排除美國式的陪審制,引發民間團體強烈的反對。面對社會質疑,執政者應重視不同的聲音,以免重蹈覆轍,讓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尚未推行就阻礙重重。
近年來,對於各種司法改革方向的優劣比較,已不單單只是仿造各國的立法例,更重要的是進行我國的實證研究,透過嚴謹的設計與具體可評估的各種指標,分析在我國實行各種制度的良窳與可行性,才能避免移植外國制度而產生水土不服的情形。
現今司法院推行的草案,設有六年成效評估期間,以真實的案件進行研究分析,六年後再根據實行的情況進行政策調整,不失為穩健的司法改革方式。然而,進行成效評估勢必有「實驗組」與「對照組」,司法院的草案僅選擇「日本式參審制」作為實驗組,卻排除「美國式陪審制」作為對照組。這種違反社會科學原理的做法,難以取信於社會各界。
民進黨在6月29日召開立法院臨時會,並排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預計要在7月22日前完成立法。此舉引發國民黨、台灣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等在野黨的一致反對,認為重大司改法案不應在臨時會草率立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灣陪審團協會為首的民間團體,更發起持續靜坐抗議活動,反對民進黨排除陪審制。
如果民進黨團對於無法獲得在野黨與民間支持的情況下,要挟著國會過半優勢強行進行表決立法,必然撕裂社會原本期待國民參與審判的共識,製造不必要的政治對立,影響整體司法改革的推動。越是重大的改革,越要凝聚共識。為此,呼籲執政的蔡英文總統與民進黨三思而後行,暫停臨時會表決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的規劃,繼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取得共識後再行立法。
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系
陳昭如/台灣大學法律系
黃長玲/台灣大學政治系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系
徐育安/台北大學法律系
陳尚志/中正大學政治系
謝世民/中正大學哲學系
徐偉群/中原大學財法系
陳瑤華/東吳大學人權所
黃秀端/東吳大學政治系
游盈隆/東吳大學政治系
林瓊珠/東吳大學政治系
鍾道詮/東吳大學社工系
張君玫/東吳大學社會系
王叢桂/東吳大學心理系
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
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系
吳宗昇/輔仁大學社會系
吳鯤魯/銘傳大學公行系
張正修/開南大學法律系
游明得/開南大學法律系
蔡博方/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副教授
楊其文/前台北藝術大學校長
林健次/前淡江大學國企系
李有容/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
郭金泉/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
施正鋒/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系
李筱峰/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
郭正典/前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