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社會各界齊發聲,民團相繼挺併行~靜坐抗議立院臨時會排入國民參審法案第18天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之「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於7月16日上午9點30分在立法院大門口前舉辦「社會各界齊發聲,民團相繼挺併行」記者會,邀請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紀政、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楊書瑋、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等民間團體代表發表聲明支持兩制併行、反對民進黨團在臨時會強行通過司法院的參審制法案。

「反對民進黨草率立法、反對蔡總統排除陪審」記者會首先由聯盟召集人林永頌律師帶領參與民團高呼訴求。林律師首先回應昨日媒體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已和在野黨團與民間團體協商過,7月20日開始只能表決、只能改「國民」或「公民」等標題細節,並提出四大理由排除陪審制。林律師表示,首先針對柯總召所說與民間團體協商六次的事實,形式上確實有協商,但實質上並未就內容進行具體協商,過程中柯總召僅以揶揄、安撫民間團體為主,卻不願意就實際制度做討論。這種表面的形式卻被柯總召當作傾聽民意的場合,林律師認為十分遺憾。

其次,柯總召認為現在台灣已經民主化,有促轉條例等法律,時空背景已和當年民進黨強調民主參與的背景不同,過去長期支持陪審制只是為了反對國民黨主導的威權。林律師則指出,台灣的政治雖已民主化,但司法並沒有,本次修法即是在決定司法民主化的方式,因此,難以用台灣民主化作為反對人民陪審制的理由。更有甚者,柯總召聲稱當時會簽下陪審連署書、承諾當選後推動立法是「一時衝動」,不但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更是挑戰民主社會政黨誠信的基本底線。

再者,柯總召認為加入陪審制將使得法律過於複雜,且美國是不成文法,與台灣的成文法不相容。林律師指出,歐洲的西班牙、奧地利,與鄰近的韓國等成文法國家實施陪審制都行之有年,而身為即將通過重大法案的執政黨黨團總召,柯總召卻沒有在回應民間團體前做足功課,還要急促地表決通過一套自己都不了解的法案,更凸顯他與民進黨堅持於本次臨時會強行通過法案的不正當性。

此外,柯總召認為陪審制的一致決要求會使得反滲透法的案件中,只要因為一個陪審員的反對就無法把被告定罪。對此,聯盟於7月7日的記者會及新聞稿已有回應,今日林律師也強調,一致決是無罪推定原則的落實,也代表著對判決過程的慎重,更讓政府無法在敏感的案件中,以國家力量輕易將人民起訴、定罪。林律師也補充,民主制度並不只是服從多數,也要傾聽少數人的聲音、相互說服。且參照英國、香港的制度也不是完全一致決,有容許一、兩位反對意見的空間,這部分並非沒有討論空間,也不是排除陪審制的理由。

林律師也回應日前媒體引述某匿名執政黨高層為總統的辯護。其一,該執政高層稱日前蔡總統喝斥大法官的爭議事件,是因為政府和民間的參陪審之爭;林律師回應,3月27日十個民間團體拜會蔡總統,是希望能建立官方和民間的司法改革意見交流平台,並未提及參陪審問題。其二,該執政高層表示蔡總統身為法學博士、教授,其專業不容質疑。林律師表示,他和另一位律師於6月28日拜會蔡總統討論參陪審時,她提出「為何不能將司法院的國民法官制度稱為陪審制」這樣的問題,顯出她確實不了解兩制的差異。然而經林律師的說明,蔡總統卻仍堅稱原本的說法,故林律師認為,如同前幾日記者會一再強調的,蔡總統不是不懂,而是不願意去懂。

日前民進黨亦公布一份民調,指出高達八成的民眾支持司法院版本的參審,而陪審制只有一成的支持度。林律師認為,如果民意果真如此,當然可以如此決策,但是令人質疑的是,民進黨卻不願意拿出民調電訪的問題內容,有魚目混珠解釋結果的嫌疑。林律師更慎重宣布,聯盟已正式委託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進行民調,並且會在本週六(7月18日)早上九點半,正式公布民調結果。林律師也呼籲執政黨要傾聽民意,做出正確的決定,並也相信人民會尊敬一個願意反省的政黨。

接力聲援的是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紀政,她首先回顧2016年蔡總統的當選演講中,獲得最多掌聲的便是司法改革的議題,並強調社會大眾對於總統當時親口許諾的司法改革有著強烈期待。自己長年旅居美國,也見證美國人民對於陪審制能伸張正義的社會共識,呼籲政府能採納兩制試行的方案。

臺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楊書瑋表示,2014年民間團體也曾在同一地點訴求立法院不要在臨時會草率處理具重大爭議或需要討論的法案。雖然人民參與審判是司改國是會議達成的朝野共識,但除了司法院的草案,民間也提出了各式的版本,可見制度仍有許多商討空間,也必須在表決前與民間達成更多共識。他再次呼籲立法院,臨時會本來就應該處理重大或臨時的法案,而不是當作正常會期的延續,希望能將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回歸正常會期做討論。

同時也表達支持的是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他首先對長期在立法院前面靜坐和爭取改革的團體表達感謝,目前兩案並行的訴求面臨拒絕溝通、強行通過法案的困境,台權會也面臨許多類似困境。他提醒民進黨,作為執政黨應該好好跟許多關注議題的民間團體討論,作為國會最大黨也不應強行通過司法院版本,涉及人民的重大制度改革更應該再好好進行溝通與討論。施秘書長認為,不管是什麼制度都應試行並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完善的公民教育或處理網民正義問題。他最後再次重申,台權會堅決反對在臨時會通過目前的版本,並對現場夥伴表達鼓勵。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也表示認同勞陣與臺權會的看法,不應在臨時會草率通過這麼重大的議題,應經充分討論溝通。她指出,勵馨長期重視在司法制度中當事人的各項權益,特別是改革制度下被害人的權益保障。關於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變革,政府應好好試行、評估,並找出最佳方式,也希望在正常會期有充分溝通後再作審議。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律師最後重述日前提到的司法院不願採取陪審制的原因,包括面子與裡子問題,並強調香港國安法46條明文排除陪審制,代表著國家機器要用司法打壓人民時,就會盡力排除人民獨立判斷的司法制度,因為人民沒有升官的包袱、不會完全服從於國家。而職業法官審判或是有法官威權效應風險的參審制,都不是能讓人民獨立判斷的制度,故同樣有威權經驗並且不信任職業法官的台灣也應採行陪審制。

出席代表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召集人)
紀政/希望基金會董事長
楊書瑋/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
施逸翔/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王玥好/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張靜/律師、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蕭逸民主任
台灣陪審團協會/林秉權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