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多元觀點做司改:專訪陳宜倩教授

自2004年至2010年,曾在民間司改會擔任常務執行委員的陳宜倩教授,現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以及司改會監事,亦曾擔任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專長為女性主義法學、男性研究與LGBT法律研究。宜倩老師對於司改會組織內部與外部的性別現象都有不少觀察,也持續在為性別議題發聲及培力。

帶著多元關懷,進入司改會

2004.11.27第八場司法人文講座照片/2004.11.27 陳宜倩教授參與第八場司法人文講座

高中時期,正值臺灣解嚴的年代、黨外運動興盛,開啟教授對法律的想像:法律似乎能夠作為公平正義的量尺、為臺灣社會理出一條道路,她因此選擇就讀法律系。大學憲法課堂受到林子儀、許宗力老師的啟發,對比較法學產生濃厚興趣,尤其是美國法的判決中,不同意見書的主張經常在多年後推翻過去判決,成為多數意見,如同性婚姻合法化、女性擔任律師的權利等等,也因此奠定教授前往美國康乃爾大學深造的基礎。當時對受刑人權利、環境法學、性別平等議題皆有關懷的教授,博士畢業回國後,於尋找教職同時,基於對刑事司法改革的熱忱,進入當時還尚未如今日被廣泛認識的司改會,擔任常務執行委員。

性別盲年代下的司改

宜倩教授目前雖仍擔任司改會的監事,但與秘書處工作人員的互動與認識已經較少,直到教育訓練邀請到老師來談性騷擾,大家才交換了過去到現在司改會這個場域中,不同時代參與者感受到的經驗上的異同。

2020.8.18 宜倩教授以「花樣主體,同治國家?」為題,對司改會同仁進行性別與性騷擾教育訓練照片/2020.8.18 陳宜倩教授以「花樣主體,同治國家?」為題,對司改會同仁進行性別與性騷擾教育訓練

當問及宜倩教授觀察到的職場上的性別化社會現象,她說到,無論是司改會或司法實務工作,職場中的性別階層化現象都很類似,如女性律師多數為受雇者、男性律師占合夥人的比例較高;在其參與的年代,司改會也是男性律師為多數。同時,秘書性質的工作皆偏向由女性從事、女性在會議進行中的發言較不被重視,難以和男性享有平等地位。教授也直言,可能是因為自己同時具備博士學歷與律師的身分,讓她較能贏得他人尊重。

不過因為從小家庭中的主要照顧者是父親,加上自己對女性主義法學的研究專長,教授在面對眾男性時可以直接提出性別相關的建議。例如某次記者會的規劃中,司改會工作人員原先欲以「皇后的貞操」借指司法制度的整全性(integrity),是由教授與眾人溝通後,才撤下這樣的標語;在討論某個委員會的組成時,教授提出單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的性別比例規範,有人質疑這與性別有何關係、有人提出具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贊成與反對理由,如贊成的原因其一是「女性較不會貪污」。此外,在早年法院開庭中,教授也觀察到有趣的性別現象,男性當事人在法庭上一掉淚,法官們便要求趕快關門,對女性卻不會有相同的舉措,顯示社會對於男、女性情感的表現差異對待。

教授說明,她明白在當時的社會環境、各自的求學經驗限制下,多數人對於性別的意識仍多停留在傳統思維,「他們仍在慢慢練習將女性視為工作上平等的夥伴。」教授認為,對自己而言,這些刻板印象雖不至造成太大傷害,但會努力直接正面回應,讓對方明白事實並不是刻板印象中的情況,藉由每次的議題和活動盡力和大家討論。 

如何邁向多元敏感度的司改

至於教授在司改會,曾試圖推動過何種改革?除了從官網上可以看到許多過去教授投稿的文章,例如2006年〈法庭通譯,擺好看的花瓶?—語言霸權主義下的失衡公義〉批判法庭中的語言霸權、2014年的〈大家心知肚明部隊的事?〉批判司法維護軍中男性霸權等。教授也提到,她曾與同事想編一本關於性騷擾、性侵害案件的書籍,當時已經開始安排寫手、欲訪談的當事人等,但由於各種因素最後無法完成計畫,覺得有點可惜。

關於改革,教授也很重視司法親近性的相關制度,她提到,我們的法律體系中存在著性別、種族、階級的歧視,司法體系應對此進行糾錯,才能提升民眾信任度、使其願意親近、使用司法制度。如教授在〈以人民需求為量─邁向對種族、性別、階級等社會差異敏感的司法改革〉一文中有提到,美國法院體系於1988年自行檢視、調查法律實踐過程中的種族、性別偏見是如何運作,反省司法自身的歧視,進而往審判公平的方向更邁進,而當臺灣的法院本身無法做到時,司改會應將此視為重要的改革議題去推動。教授認為,「這些與性別相關的法律改革,都要靠組織自身在專業領域中加入性別的面向去反思,才能有效達成,不能依賴其他NGO,而是要同時並進。」

說到現在的司改會,教授認為已經有不少改善,雖然常執會的性別比仍十分懸殊,但年輕世代與資歷較深的工作者間如有更多溝通,特別重要的是能夠同時理解雙方的角色,才可以讓組織有更多元的聲音,也才能在成員彼此的討論之間,試圖達成組織革新、或重新設定議題的優先順序。

對年輕世代的性別觀察

聽完教授對於司法體系改革的經驗與想法,不禁十分好奇,為何在法律實務闖蕩後,仍選擇至性別所擔任教授?

教授認為,冤案仍需要盡力救援,但是她更想把改變之重心放到整個事件歷程的前端,也就是「教育」與「預防」。「以目前我國的死刑案件而言,其中有許多是性別關係出了問題,但每個人會走到那一步,有許多綜合的因素,我們要做的應該是針對這些因子進行預防,而不是排除。」就像每個事務在整個發展的歷程會有不同的分工,對於教授來說,釐清自己能做與想做的角色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儘管教育的成效緩慢,但我還是會繼續做。」

至於教育現場的經驗,教授提及曾在課程「性、愛情與法律」請到性諮商師進行演講,在匿名提問的環節中,她發現學生即使處在網路便捷、訊息易於掌握的當代,對於情感與性的好奇與疑惑卻與過往的學生相差無幾,「雖然現在網路越來越方便,但也因為資訊真假難辨,所以學生對網路上的訊息反而越來越不確定,而想藉由課堂知道老師的『標準答案』為何。」從而也能發現當前的世代儘管對於情感、性別平等與性教育等有更多的關心與探索,通常卻僅止於表面的平權(例如認知女性可以擔任總統,或者《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形式增設),前端教材之方向與內容亦無改變,使得年輕世代對於性別與性的認知需求未能夠透過教育而完足。

教授也發現,當代部分的學生對於情愛之需求與理解有些萎縮。現代人長期使用網路,缺乏人與人的直接互動,導致在進行面對面的情感交流時,反而感到不自在。「像我經歷過手機不普遍的年代,才知道好壞以及差異,但年輕世代沒有相同經驗,可能會不自覺、無惡意地呈顯出不佳的人際技巧。」此外,「年輕男性」亦是教授現正觀察與研究之族群;她認為現今的社會加諸年輕男性的印象與期待,使得他們的思想與行動被壓縮於狹小的空間內,「但是依我的觀察,家庭或學校往往沒有提供相應的情愛教育與文化支撐,導致部分人在人際互動上面臨困難,這反而讓我覺得很心疼。」

當代年輕族群喜愛的影視劇中,亦漸漸出現不少性別的題材,曾撰寫影評文章如〈我想當孔劉的情人〉的教授則提到:「許多事情與現象早已發生,但人們的性別之眼沒有打開,現今的影視劇便是透過觀眾能夠接受的媒材,將這些議題點出。」雖說各戲劇的角色設定與內容會因拍攝需要而與社會現實稍有脫節,但戲劇作為當代大眾的放鬆與娛樂的管道,只要能點出思考,議題的傳遞便已然成功。

在未來,教授認為,性別關係與人際中的情感交流會持續有所改變,「但是將如何進行改變?這點其實很難預測,總之,仍需要靠練習吧!」

當代的我們,未來想要什麼樣的台灣?

民間司改會成立大會照片/2020年11月23日,中辦舉辦「性別與法律系列:積極向男性倡議女性主義」講座,邀請到陳宜倩老師以及李宣毅律師,從日常台灣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談起,導引聽眾反思「誰是男人」、「性別的意義」、「性別平等」、「性別自主決定」

在台灣,當大眾對於種族與性別議題產生歧異時,時常有人打著國族認同優先、共體時艱的口號,試圖掩蓋衝突,教授說道:「正是由於我們的國族認同正在建立,更應該要思考自己想要成為什麼的台灣?」換句話說,在處理種族性別衝突的同時,便是在建立國族認同。

過去社會對於基礎的性別議題仍有所爭執與爭論,而現今的世代須處理的則是高階複雜的性別難題,如女人當總統後,有沒有性別敏感的政策?不同性別者如何在家庭、職場與社會場域內互相協作?可知根植社會的刻板印象、二元對待、微歧視等現象,仍須繼續透過教育、組織倡議與社會實踐方能有所改變。

在當今不同世代對於性、性別、人際的認知同異共存、多元議題得被廣泛發揚與討論的台灣社會,職業中的性別、教育中的性別,乃至於司法與法律人在其中的角色為何?該如何發展與修正?教授拋出了很多問題,但核心都是想要讓年輕世代一同思考「我們想要什麼樣的台灣?」,在這摸索與學習的過程中,教授那句「總之,仍需要靠練習吧!」尤其讓人感到深刻與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