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江國慶獲判無罪乙案,本會敬表意見如下:
-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透過再審程序判決江國慶無罪,還江國慶清白,本會表示歡迎,希望相關的賠償程序儘速依法進行。
- 7月中旬,高檢署將陳肇敏等涉及刑求江國慶之軍官,發回台北地檢署續行偵查,要求清查其等有無涉犯殺人、濫權追訴致死或私行拘禁致死罪,如罪名成立,仍未逾20年的追訴時效。如今,江國慶已獲判無罪,負責究責的台北地檢署也應加快腳步,給社會清楚明確的交代。
- 江國慶固然係因軍方急於破案,成為代罪羔羊。那些參與刑求、偵查、審判的人應該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社會也必須給予嚴厲的譴責。除此之外,台灣社會也應冷靜反省,到底是誰殺了江國慶?是制度?是人?還是兩者?趁此機會徹底檢討改進。否則,無辜的人被判有罪,甚至遭到槍決,還是會繼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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