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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先開箱國民法官|讓「國民法官」成為聽得懂的語言──訪模擬國民法官

開洋,研究馬祖的田野工作者,也是一名博士生,經常在台灣與馬祖之間飛奔,而連江法庭的外牆與郵局提款機上大大的吳念真「國民法官」廣告,是開洋回到馬祖時,再熟悉不過的風景,也激起開洋對於法院審判的好奇,想一窺究竟。

如何成為模擬國民法官

馬祖因地理人數較少,因此相較於其他院的抽籤方式,模擬國民法官的招募也在非官方的社群網站馬祖資訊網上張貼相關公告資訊,而開洋因著好奇參與了徵選,然因為地址的搬遷,初次收到法院的信函被轉到警察局,但被通知時不知道是什麼樣的信件,而致使忐忑不安的心情,直到領取到國民法官的通知書才放下。

從初選進到複選,到現場時發現法院端已事先整理出抽出的50位複選名冊,法院端會先要求填寫一份對於國民法官的認識問卷,後續透過隨機抽選的方式再選出候選的16位國民法官,候選的國民法官會被分成4人一組,再進一步被要求填寫個人的基本資訊,以及被詢問與案件有關的問題,例如:本次的案件為酒駕案,有被詢問你平常會喝酒開車嗎?另外,審判長、檢察官及辯護人也會根據個人所填寫的內容進行提問,最後,書記官會再宣布被選任的六位正式國民法官與兩位備位國民法官,經過宣誓的程序就任,然這過程是如何決定選任順位的,則不得而知。

模擬國民法官開始審判

正式開庭前,審判長會依據「審前說明書」先向國民法官說明開庭的相關程序,以及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並提供國民法官一張起訴狀,而相關的書證則是參與審判的當下,會讓大家輪流傳閱閱讀,然現場的資料非常多、很厚,在時間有限與對於法律用語的陌生下,很難好好閱讀。

開洋當時參與的是一件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的模擬案件,審判長先透過慢速、點放當時的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影像畫面,現場看到的畫面是一個酒醉的女子在駕車,經過幾個路口行車都已經有歪斜、偏到雙黃線的情況,最後到了事故現場的路口,車子要回正的時候,撞到早上出來運動的老伯伯與老太太,老伯伯被撞死,而老太太沒事,觀看完畢後,再由檢辯雙方依據內容提出對質。      

開庭時充斥在書證與交叉詰問辯詞等多重訊息之下,國民法官可能會陷入一邊要看,一邊又要聽的狀態之中,然審判長則會不斷地向國民法官說明,應該以聽現場的答辯證詞為主、不用一直看資料,然對於從事研究工作、期待能掌握更全面資訊的開洋而言,若國民法官沒有辦法清楚地理解審理案件背後的證據或是歷程,只能透過開庭當下狀況的觀察,很可能僅能以個人主觀的想法去做判斷,是否可能會有引發誤判的風險?此外,在自由心證的機制下,國民法官的主觀意識,以及開庭當下被告或原告透過演出,做出不符合真實案件的情境,都可能會有影響判決的危險產生?

另外,在國民法官的提問環節,開洋觀察起初都沒有人問,大家會互相觀望,審判長會引導大家可以問什麼樣的問題,不過審判長會比較是提示性的,而非直接說「你應該要怎麼樣」,也會鼓勵大家「什麼樣的問題都可以問」,但是做為一名法律生手,開洋不免陷入了「什麼樣的問題是好問題」、「哪些問題是與案件有關、哪些無關」等自我審查的焦慮過程,但國民法官這些個人且獨特想問的問題,可能就會是國民法官自己在思考,以及拼湊案件的整個圖像相當重要的關鍵,因此,如何讓國民法官安心且願意提問,也可能會是國民法官要面臨的一個重要議題。

接著,進到形成判決的程序中,國民法官必須依據「情狀」決定:1.被告是否有罪;2.被告科刑多少?在此次模擬的酒駕過失殺人案件中,第一項罪名因為被告當庭認罪,僅就量刑有所討論。而第二項罪名國民法官各自都有較多的意見陳述,比如說:判決的細節程序符不符合被告是有罪的、當事人當時的狀態是清醒還是不清醒、犯案動機、犯後態度,或是當事人陳述的個人與家庭生活情況,另外,國民法官也會因影片中的情境而產生同理的感受,進而去思考,如:被害人很可憐,或是被告因長期遭受家暴,心情不好而酒駕,或者是被告的陳述都顯示出其不是故意的,綜合以上多種的想法與情緒感受,引發國民法官激辯對於被告足不足以用他的理由去抵他的刑、他這個罪有沒有真的需要被成立,或是降低他的量刑,經過一番討論後,第二項罪名最後六位國民法官三比三平手,在法官票加入後,才形成2/3多數決、通過有罪。

而在量刑的決定上,會發下一人一張紙條,國民法官依據罪名的刑期區間,選擇一個自認為合理的刑期長度寫在紙條上,而本案兩罪酒駕致死是判處四年六個月,肇事逃逸則是判處一年六個月,法規上,量刑時就會以四年六個月為基礎,再用兩罪刑期的總合(也就是六年)當量刑天花板去量刑,所以國民法官必須在四年六個月及六年的刑期區間中進行抉擇,此部分國民法官間不會進行討論,每位法官填寫好刑期後,書記官會從最重的刑期到最低依次唱數,並以達1/2過半的量刑作為判決的刑期(如:有10個人投票,而該罪的刑期可判10-1年,書記官唱數時可能出現10年1票;9年沒有票;8年3票;7年、6年、5年沒有票;4年3票,而到了4年,已達1/2,因此該罪將會判4年),本案則評出為五年四個月。

審判之後再思國民法官

相較於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除須決議「起訴的罪名」是否成立外,也需對於「量刑」進行判定,如將生命的重量承載在手心上,「這四個字的意義原來比想像的多很多」開洋說。

因而,如何謹慎及避免誤判,乃形成了一大考驗,但對於當前的國民法官機制,能否讓被選任的國民法官具備足夠的信心與安心,也是一個值得再思的議題,從開洋的模擬經驗中,開洋提出:在案件審議上,可能在正式開庭前,除收到起訴狀外,也能先開一個會讓大家了解案件、說明有什麼相關的資料,協助大家對於案件的客觀事實有基本的掌握;而在擔任國民法官的任務上,可能可以讓國民法官間先自我介紹,以先認識,為提問、討論的環節進行暖身,以免屆時大家面面相覷,除此之外,也能對於開庭的程序、專有名詞(如:原告、被告)、提問方式等基本概念有一個說明,讓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們能對於法院的運作有基礎的掌握,以提升一般民眾坐上審判席時的安心感。

「我最大的心得就是我感受到司法的平近性,但我也感受到了司法的難以親近」人民參與審判,開啟了大眾接近法院的管道,但法律艱澀的用語卻也相對的在司法人員與國民法官之間畫了一條界線,司法接下來必須去思考如何讓更多民眾觸及,同時也讓國民法官的概念更加普羅進大眾之間,不論年幼老少,「讓『國民法官』這四個字變成大家聽得懂的語言」,如何加強法治教育將會是國民法官施行以後值得深思的課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背景、觀點,我想這也是國民法官的意義」能讓大家去理解司法跟參與,一方面讓大家知道司法的複雜性,一方面讓司法本身有更多不同的意見與聲音參與,然而法官本身也應該持續地扮演協助判決形成的角色、發揮其專業,同時在社會對話上擁有更完善的配套措施,才能使得國民法官制度更好的發展下去,開洋如此看待。

結束訪談時,陰雨的台北終於曬進了暖意的陽光,期待張開雙手擁抱群眾的國民法官新制,也能如撥雲見日般,開展出更透明與光亮的司法體制。

後記:當國民法官迎向馬祖的風

馬祖,由四鄉五島組成的特殊地理人文環境,在人口組成上,因關係緊密,大家幾乎都認識,同時也有許多人戶籍設在馬祖,然實際居住在桃園,而在語言使用上,除了閩南語、華語,當地則使用著馬祖語,而當國民法官碰上這些獨特的人文脈絡,開洋提起了幾個疑問與建議:

  1. 若國民法官不懂在地語言,而被告原告是馬祖人時,國家該如何保障原告與被告的權益?是否能夠整理出一個即席口譯人才庫,依循正確的管道,提供當事人協助?

  2. 馬祖是一個關係很緊密的社會,幾乎大家都相互認識,國民法官該如何避免審判後的秋後算帳,或是因私人關係而影響公共事務的審議?

  3. 馬祖各島之間的交通往返,以及馬祖許多人實際居住在桃園,若被抽中,甚至是抽回來卻沒成為正式國民法官,所涉及的交通與住宿費用、公假、天氣影響航班等對於公民生活的影響,該如何妥善規劃?

  4. 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具有其特定條件,而馬祖平時沒什麼案件,因此,國民法官在馬祖真正開庭的時刻可能也不多。

當國民法官迎向馬祖的風,仍有許多必須因地制宜去克服的事項,在新制上路之時,也需有更多的研究與配套,才能讓我國每一個角落的人民真正成為國民法官。

相關資料

在馬祖參與國民法官|01 國民法官的一天
在馬祖參與國民法官|02 多元複雜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