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賴院長,你的《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

 《法官法》草案於5月16日在王金平院長主持下進行朝野協商,對於淘汰壞法官仍是沒輒。司法院端出的協商內容,仍然保守官僚,欠缺反省,一旦考上司法官,就等於買到終身保險,根本奈何不了壞法官。去年背負司改重責上台的賴浩敏院長,不敵內部保守勢力,其推出的《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司法院版《法官法》為壞法官設下五道保險:

  1. 第一道保險:禁止人民直接檢舉法官

    對於有問題的法官,司法院推翻多年來與民間的共識,不讓民眾直接檢舉,理由竟是:擔心湧入太多垃圾案件,導致評鑑委員無法負荷!人民可以直接到立法院請願,直接到監察院投訴,結果司法院竟以擔心檢舉浮濫為理由,阻擋人民申訴有問題的法官。

    司法院既有的法官評鑑辦法就是拒絕人民直接檢舉。15年來,其法官評鑑僅有116件,最後只有2件移送監察院,2件交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記過,這是成效不彰的法官自律機制。法官法的淘汰機制就是要引進他律,當然要由人民直接檢舉,不須假手他人。司法院不思改進,讓壞法官躲在古堡裡,這是第一道保險。

  2. 第二道保險:密室評鑑結果拒絕公開

    馬總統在競選時曾承諾,將引進多元參與的法官定期評鑑制度。經民間強力爭取後,司法院僅承諾3年進行一次全面法官評鑑,當成人事升遷的參考,拒絕公開評鑑結果。儘管一再被批為黑箱評鑑,司法院仍不動如山,當評鑑的方式、項目、細節都由司法院內部自行運作,甚至沒有外部專家學者參與。見不得人的評鑑結果,讓壞法官躲在黑箱裡,這是第二道保險。

  3. 第三道保險:評鑑委員過半由官方推派

    司法院受到內部保守勢力夾擊,欠缺改革魄力,加上執政的國民黨是非不分,竟要求法官評鑑委員11位委員中超過半數之6位的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改成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2人,表面上製造三權平衡,背地裡無異是掌握國會多數及監察、司法兩院院長提名權的總統,包辦全部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任命權,完全不符合制衡分權的政治原理,也讓評鑑委員的產生方式失去客觀性及公正性,民主監督不能到位,這是第三道保險。

  4. 第四道保險:職務法庭官官相護

    司法院堅持,最終懲戒結果的職務法庭,其成員都由資深法官擔任,拒絕外部專家參與。結果就是官官相護,例如,被監察院認定關說屬實的蕭仰歸法官在全由法官組成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只被要求休職半年,仍然可以回到審判台。這樣做就是為壞法官護航的第四道保險。

  5. 第五道保險:法官獎懲黑箱進行

    司法院礙於內部保守壓力,堅持執掌法官人事遷調、風紀與考評的「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都必須具有法官身份,拒絕引進少數的外部委員,使其透明運作,於是法官期別、恩怨、年資成為決定法官人事的主要因素,法官好壞擺一邊,壞法官淘汰不了,更可望步步高升,這是第五道保險。

面對這種法官法,立法院5月23日下週一再度協商,聯盟在此呼籲,司法院賴院長應該勇敢回應人民司法改革之期待,莫因一時軟弱,迫於壞法官壓力,讓法官法淪為法官保險法,也提醒執政黨立法委員,嚴格把關,否則明年初選戰時如何向選民交待?

出席團體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張裕焯督導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王世媗總幹事
民間司改會 林峰正執行長、林永頌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 蔡季勳秘書長
青平台 丁宇徵、沈清楷
婦女救援基金會 康淑華執行長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楊宗澧副秘書長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林欣怡執行長
環境法律人協會 林仁惠秘書長
勵馨基金會 盧詠麗研發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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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