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來不及求救之前|從思覺失調收容人阿吉案看監所醫療人權
2023-9-30
阿吉(化名)是一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受刑人,因為病況發作,犯家庭暴力傷害致重傷,被判處刑前監護處分3年與1年8個月有期徒刑。刑前監護處分期滿移監當天,就因熱中暑橫紋肌溶解住院治療,爾後在監時健康狀況急速惡化,在台北監獄僅5個月的服刑期間內(2018.8-2019.1),監內門診20次、戒護外醫7次、住院治療5次,最後因心跳停止送醫急救,到目前為止仍在保外就醫當中。
監察院也針對此案作出109司調0051調查報告,認為就保外醫治的啟動及審核,程序不明,且各監獄與培德醫院間,欠缺受刑人病情與醫療診治之統整與協調機制,使病況嚴重的受刑人宛如醫療人球,提案糾正法務部、台北監獄、台中監獄。
我們透過採訪阿吉的哥哥、司改會林瑋婷研究員,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薛煒育律師,希望讓大家了解精神疾病患者在監所內的困境。
阿吉的哥哥當初因為申請法律扶助而結識薛煒育律師,弟弟的附帶民事訴訟,由煒育律師協助家人處理賠償的問題,照理來說在訴訟結束時,煒育律師與阿吉一家的緣分就已經結束了,不過在監護處分的三年中,到移至台北監獄服刑期間,煒育律師還是會持續探視阿吉、與阿吉哥哥保持密切與聯絡,哥哥有狀況需要詢問時,律師也都會伸出援手。
照片/採訪當天,煒育律師就抱著厚厚一疊有關阿吉案的資料走進來。攝影李昭妟
而哥哥會找上司改會,則是因為哥哥在接見時,從和阿吉的對話中發現精神與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當時有人建議監所醫療問題可以找相關人權團體協助,哥哥便上網搜尋資訊,循線聯絡到司改會,因此和瑋婷研究員有了來往。
煒育律師說,阿吉還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時,無論是精神狀況還是體態都是相對穩定的,但一移送台北監獄,當天就出現熱中暑、發燒、敗血症和急性腎衰竭等現象,才剛到監獄又被送進醫院住院治療。而當煒育律師前往北監探視時,雖然阿吉還認得他,但下一秒就對著煒育律師說:「薛律師!你中彈耶!」,煒育律師嚇了一大跳,後來發現,阿吉當時根本沒辦法聚焦對話,講什麼他都不相信,也已經出現自言自語、自顧自地唱歌的情形。
哥哥也提到,阿吉在醫院的三年內,他都會固定去探視,明明當時病況都感覺蠻正常,但一進北監,短時間內就頻繁送醫,哥哥因此感到十分困惑,開始擔心阿吉的身心狀況。有次阿吉因違規被送進違規舍房,哥哥前去探視,發現弟弟語無倫次、與正常人明顯不同,詢問監所人員為何違規,只得到因為阿吉「排隊要站好不站好」的答案,無法再知道更多細節。
瑋婷研究員無奈地補充,監所第一線人員不一定了解精神疾病的症狀,如果一律將精神疾病收容人的行為視為違規處理、移送至違規舍/鎮靜室,裡面的環境十分壓抑,就連未患疾病的收容人都容易精神崩潰,精神疾病收容人的症狀更加容易惡化,阿吉就是一例。
瑋婷研究員說,在阿吉心跳停止、送醫急救的當天下午,她才剛去監所探視過他,當時看到阿吉「整個人骨瘦如柴,已經不知道在講什麼,雖然在跟他對話,他卻很像在跟一個遙遠的人對話」,不僅語言破碎、精神狀況混亂,身體也十分虛弱,「很像看到生命力在逐漸消逝的感覺」。
哥哥一樣忘不了那天,當時自己正在上夜班,監獄一直打電話找他,請他趕快去醫院。當他與阿吉的太太及女兒一同到達醫院時,發現阿吉沒有呼吸心跳,正在插管急救,醫生甚至通知他們,因急救時間過長、清醒之後可能會有腦部問題。
面對這樣的情況,雖然北監希望家屬盡快接走阿吉保外就醫,但考慮到照護的費用以及家人的負荷,同時擔心自己家人照顧不來,哥哥當時不敢貿然答應。後來也是因為害怕阿吉回到北監病情再度惡化,才辦理保外就醫,將阿吉接到醫院進行治療。
在這天之前,司改會有協助哥哥向矯正署陳情,希望能保外就醫,為何要拖到最後一刻、在阿吉的情況惡化到家人需要面臨龐大照護及費用時,才讓人保外就醫?
其實,在發生心跳停止的前一個月,醫院醫師就曾出具診斷證明書,建議轉至台中培德醫院精神病監接受完整性治療,台北監獄兩次發函轉送到臺中培德醫院執行接受治療,但臺中監獄兩次做出了「不收治」的決定。
煒育律師更詳細的說明,2018年11/23至12/10共17天的期間,阿吉因為敗血性休克和思覺失調住院治療,負責的醫院就開立了診斷證明書,認為阿吉是雙極性情感疾患、有明顯的精神症狀,建議轉送至培德醫院精神病監接受完整的治療。回監後在北監和中監兩次公文往返的期間又因嚴重敗血症住院8天。
雖然已有診斷證明書認為阿吉需要轉診治療,但第一次卻被以阿吉「已於8/30出院,顯示肺炎並敗血性休克已改善,建議門診持續追蹤治療」的因素不予收治,第二次又被以「患者主要為內科問題,門診記錄精神科部分相對穩定」的理由拒絕收治。
煒育律師憤慨地說,明明負責的醫師也認為阿吉的身心狀況都需要在醫院治療,在公文往返期間他甚至又因為嚴重敗血症住院,但台中監獄卻憑藉幾個月前的診斷內容認定他的症狀已有改善。從訴訟過程中法官函調的資料,顯現出兩監獄在公文往返中的資訊落差,也可以看到台北監獄在發函時並沒有檢附完整和最新的病歷資料,供台中監獄判斷是否收治;且台中監獄在判斷時,也沒有讓不同專科醫師(內科及精神科)一同會診,評估阿吉是否有收治需求。
同年12月底至隔年1月初,阿吉被安排在單人病舍,事後我們才從監察院調閱出來的動態考核紀錄內,更明確知道當時他的生活情況有多糟糕,從這些記錄中可以看見「玩糞便、將糞便塗抹衣物及各處、以餐具撥弄大便」、「廁所玩水、唱歌、不穿衣服」、「自言自語、大吼大叫、咒罵三字經、拍窗碎念」、「棉被丟水房」、「裸體走動、蹲在角落」等等的異狀。台北監獄管理員每隔20分鐘就記錄一次阿吉的行為摘要,但並沒有針對阿吉這些異常行為做出任何處置。
在寒冷的冬天裸著身體、玩水,多日半夜不睡覺將棉被丟進水房、咒罵大叫,難道管理員不曾覺得這些症狀奇怪、或是覺得可能是精神疾病更加惡化的前兆,就這樣放任這些異狀繼續進行下去。
直到2019年1月4日,阿吉在監獄內心跳停止、沒有意識,才被送醫急救。
阿吉在監所裡面醫療權益被忽視的問題,其實也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兩公約),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規範範圍內。
煒育律師提及,像是《公政公約》第10條第1項「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就已經點出,受刑人被剝奪自由,並不表示他們的人性尊嚴同樣被剝奪。煒育律師認為,囚犯雖然是犯人、罪人,但他們同樣也是人,應該至少要確保他最低限度的身體與精神健康;他也無奈地說,《兩公約施行法》立法已久,但司法機關與監所似乎還是沒有足夠的概念去應對身心障礙者,及作出合理調整。
去年CRPD第二次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審查委員會特別指出,台灣監所人員的嚴重短缺以及管理不善,造成監所內健康與衛生標準差勁,將會導致身心障礙囚犯面臨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為了讓監所方了解,他們在對阿吉的醫療處遇上真的有所疏失,煒育律師與司改會協助阿吉和哥哥提出國賠訴訟,希望能透過訴訟讓監所注重醫療人權,往後能夠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但很遺憾地,目前全案已終結,國賠訴訟確定敗訴。當問到對於國賠訴訟敗訴的看法時,煒育律師正色說道,國賠輸了、拿不到賠償不是問題,但國賠訴訟敗訴代表「法院認證台北監獄、台中監獄和矯正署沒有疏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國簡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主文:上訴駁回。
理 由:
上訴人自入監當晚身體即有不適,其後則陸續在OO醫院及監內門診就診治療,自107年8月10日入監至108年1月11日保外就醫在監期間約5個月,總計戒護外醫7次,住院5次達49日,可知臺北監獄積極注意上訴人之健康狀況,發現上訴人有身體不適之情事,隨即將上訴人戒送外醫,依醫囑執行職務及時提供相應之醫療處遇,並為適當之處置。……臺北監獄已對上訴人予以適當之醫療照護,並衡酌上訴人入監原因 、在監情狀,依上開規定及醫囑以監內門診、戒送醫療機構、移送病監或保外醫治等方式,使上訴人接受診治,臺北監獄並無疏失。
回到阿吉目前的狀況,哥哥無奈地說,阿吉從國中發病後就有持續治療,但也容易復發;過去幾年阿吉只要身體狀況較差,精神科的藥物就需要先停掉進行治療,造成他病情反覆。雖然近來病況較過去穩定,但也難免有起伏,因此輾轉在多家醫院與康復之家間流浪。
哥哥與律師不約而同地指出,阿吉病情反覆很大的原因,是仍然有8個月的殘刑,這件事讓阿吉在治療的同時,也會不斷地提醒著他,擔心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服完刑期、重新開始工作,並造成心理極大的不安和負擔。
經歷前一次的生死關頭,所有人都不免擔心,若回到監所服完殘刑,會不會再次發生同樣的情況?
阿吉和哥哥都無法再承受第二次的折磨,哥哥更苦笑說,「每次一看到監獄的電話,壓力都很大,就算吃麵覺得很好吃,一接到電話也完全沒有胃口了。」
照片/過程不管是對監獄內的阿吉、還是監獄外的家屬,都是煎熬。攝影李昭妟
煒育律師感性地說,其實他們想要的只是一個能讓阿吉安全服完刑期、讓他展開更生生活的環境,但阿吉現在甚至連更生人都稱不上,人生就這樣空轉了五年,無法如一般人一樣正常生活。瑋婷研究員也提到,以阿吉的情況,服刑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治療的時間,都已經超過刑期的苛責,對他來說有意義嗎?他就是病人,若服刑會讓他的病情更加嚴重,特別預防的目的是否還在?
對於監所醫療人權的議題,煒育律師說,所謂人權沒有什麼了不起,人權就是建立在每個人的生活之上,就是這樣而已,這就是他們的人生。也因此,在提到國賠訴訟敗訴時,他苦笑說,「我很抱歉,我沒有幫他們把人生的問題克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