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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政諺發言|公約四零 酷刑歸零 立即通過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

酷刑是最嚴重的國家暴力之一,而國家暴力除了個人因素之外,往往存在系統性的原因。要減少國家暴力、酷刑,就必須徹底檢討我們的執法系統有什麼問題。

我國警察體系多年來不科學、不合理的績效要求,不但使第一線基層員警疲於奔命,甚至有鋌而走險、以違法方式執法的情形發生,有的行為甚至可能違反《禁止酷刑公約》。回顧到近年廣為人知的員警執法過當事件,可說是有增無減:

2023年7月:一位彰化少年只因長相被誤認為逃逸移工,被便衣警察突然抓捕導致受傷縫了17針;

2022年9月:三重警察將民眾誤認通緝犯,毆打、噴灑辣椒水導致民眾多處受傷。更誇張的是民眾竟然被反告傷害,昨天才被法院判決無罪;

2021年8月:新北三重一名家庭看護移工在出門倒垃圾時,遭員警隨機盤查並上銬帶回警局。員警查無不法後,又將移工丟包他處,要移工自行返家。之後警察認罪、賠償。

2021年4月:中壢的警察非法盤查一名音樂老師,並對她大外割、上銬;

2019年10月:高雄監獄管理員率雜役虐囚,將受刑人暴打致死。

酷刑是國家暴力中,最幽微也最不容易被看到的一面。而《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正好可以對此補漏,並且對國家的執法者有教育、警惕及監督的功能。

對此,我們認為行政院應儘速送出《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以完善我國人權保障、終結包含酷刑在內、一切形式的國家暴力。同時,近期執法亂象頻傳、員警壓力及工作負荷惡化的現象,更加凸顯了警察績效制度問題。我們再次,呼籲警政署應依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徹底檢討警察績效制度以及員警不當執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