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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對立法院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之聲明

立法院今天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並以126張贊成票數,通過了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陳聰明先生之同意案,就此次立法院審查檢察總長人事案之過程,司改會於此作出幾點觀察與建議,並就表決之結果,提出幾點聲明如下:

第一,本會高度肯定此次在野黨持守監督之職責,除舉辦公聽會、廣邀社會人士,以利進行檢察總長人事案之討論以外;尚且成立審查小組,並以雷倩與高思博委員為召集人,對於質詢的內容全程紀錄,其後亦有作成審查報告,諸多實質審核、而非只是流於形式的審查過程,在在均足以為日後立法院欲實質審查人事同意權之參考與表率。

第二,對於新任之檢察總長陳聰明先生,本會除仍將持續觀察並監督其作為之外,並建議陳檢察總長儘速澄清於立法院審查會中,所遭受立委質疑之相關疑慮,並且,能夠體認國人對於檢察總長之高度期許,勉力自外於任何關說、人脈關係之糾葛,真能將人民之期許轉換成對於一己操守之高標準作為。

第三,對於最受眾人關注「特別偵查組」機制,應有如何之職司、管轄分配、人員設置,在在均需新任檢察總長之智慧與承擔,在此亦特別期許陳檢察總長,能不辜負法院組織法新設「特別偵查組」之良法美意,對於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乃至於其他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案件,均能在陳檢察總長的領導之下,透過「特別偵查組」之設置,而得以追訴、嚇阻、進而杜絕,並維我國社會民生之長治久安。

最後,要對陳檢察總長的期許是,總長獨佔非常上訴之聲請權,如何讓我國非常上訴之制度更上軌道,實為總長責無旁貸之職權;而基於檢察一體之精神、再考量檢察官不同於一般行政官之特殊獨立性,檢察總長如何在「一體性」與「獨立性」之間取得平衡,在在都需要新任檢察總長之經驗與智慧,期盼陳檢察總長切勿輕乎其中分寸拿捏之不易,並果能謹慎自持、履冰臨淵,資以帶領我國整體之檢察官系統,並使檢察官更受國人之信賴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