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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 九十萬?

快過年了,很多人為了辦年貨而提領現款,卻小不心犯下美麗的錯誤!

前幾天,同所的律師餐敘時表示,人真的是不能貪心,他有一天到銀行自動櫃員機提完款,列印出來的明細表顯示可用餘額比原來存款多了一個零;也就是說,原來只有十萬元的存款,竟然變成了一百萬元。

他想到最近電視新聞報導,有男子使用現金卡,越刷越多,等銀行發現時,那男子已經提領三千萬元。

他以為自己也碰到同樣的幸運,但也可能是他太太好心把錢存到他的帳戶,他前思後想,首先排除太太存款的可能性,因為這個機率比銀行弄錯還要低,所以他判斷是銀行弄錯了。

還好他不貪心,決定向銀行說明這個錯誤,經過銀行說明,他才知道他差點向銀行借錢而不自知了。

原來,他當時向銀行所設立的帳戶是綜合存款戶,之前曾經辦理一筆一百萬元的定期存款,雖然還沒有到期,但因定期存款可以用九折方式質借,所以當你在提款時,自動櫃員機明細表上可使用餘額項目會顯示可以質借的金額,以及原有的活期存款的總合,也就是說,原先一百萬元定存質借的金額是九十萬元,原有的活期存款是十萬元,可使用餘額總計一百萬元,但明細表上不會告訴你,那是包含定存質借的金額。

所以,如果一時起貪念全部提領,等於領了原來的存款十萬元外,還向銀行借了九十萬元,而且必須負擔高於原先定存利率百分之一的利息。

倘若你真的犯下前面所說的錯誤,可以依民法第八十八條,以錯誤為理由撤銷借貸,不過最好以書面通知銀行,避免以後舉證的困擾,而且因為錯誤的撤銷時間,只有一年,所以如果你過了一年才發現錯誤,可能就要自認倒楣,清償本金及借款利息,最後不僅沒有賺到定存的利息,反而還要負擔更多利息。

這種錯誤乍看很幸運,也很美麗,但是錯誤畢竟是錯誤,還是小心為上!

※ 刊登處:聯合報/E6/繽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