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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路過中正一

照片來源/Occupation.today

自2009年起,公投護台灣聯盟(以下簡稱公投盟)便長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並有合法申請路權,台北市警局皆核准集會。

2014年04月09日,318運動退場前夕,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突然以公投盟多次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公務等規定為由,廢止該團體原申請核准的合法集會,並強調將對於公投盟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公投盟接獲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4月10日依集會遊行法規定提出申復,時任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後承諾不強制驅離。

隔日清晨,中正一分局違背承諾,於凌晨驅離公投盟,引發群眾不滿,自發性至中正一分局前集結抗議。後續檢察官於2015年2月10日起訴在場拿麥克風喊話或協助維持群眾秩序的4名當事人。

案件概況

本案共有4名當事人遭到檢察官起訴,義務律師平台有6位律師協助辯護。2016年12月30日,一審以「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罪名判決四名被告有罪。2017年8月24日,二審判決「侮辱罪」部分無罪,「妨害公務」遭判拘役及緩刑,全案定讞。

起訴罪名及人數如下表:

起訴罪名 人數
§135妨害公務(3年以下) 2人
§140侮辱公署(6個月以下) 2人
集遊法§29集會遊行不解散之首謀(2年以下) 1人
集遊法§30集會遊行侮辱公署(2年以下) 1人

一審結果

姓名 罪名 刑度 應執行
洪O晏 集會遊行法第三十條侮辱罪 拘役55日 拘役55日
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 無罪
蕭O呈 妨害公物執行罪 拘役50日 拘役80日
侮辱公務員罪 拘役40日
撒O安‧瓦林及那 妨害公物執行罪 拘役40日 拘役40日
陶O 侮辱公務員罪 拘役30日 拘役30日

二審結果

姓名 罪名 刑度 應執行
洪O晏 集會遊行法第三十條侮辱罪 無罪 --
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 無罪
蕭O呈 妨害公物執行罪 拘役50日 拘役50日
侮辱公務員罪 撤銷
撒O安‧瓦林及那 妨害公物執行罪 拘役40日 拘役40日
陶O 侮辱公務員罪 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