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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的滋味~參與「高雄港警鄭姓員警案」心得

說到冤枉的滋味,只隱約記得小時候的合作社卡莫名其妙沒了錢,拿去問合作社阿姨,阿姨拿了我的卡,放到系統查,然後列出了一張清單給我,我說我根本就沒買那這麼多東西,小學時候,我一年進不到福利社兩次,況且清單上載的,有些根本是我連看都沒看過的零食。

阿姨只是冷冷回了我兩句:

「系統就是這樣輸入的,買過就是買過。」
「現在的小孩,買什麼東西自己都沒長記性。」

我覺得很委屈,但不知道怎麼辦,氣呼呼地離開了合作社,回到教室,在班導面前大哭一場。

被冤枉的滋味,大概我經歷過的就像是這樣,有點難受,而且往往成了過不去的過去。

本案當事人鄭立明先生,不知道一路走來,此時此刻是什麼樣的心情?

在法律的場域裡,一般的人民是無法選擇的,他們只能一邊在意著我們的想法,一邊在我們創造的世界裡生活。

所以,當事情發生時,他們通常只能問我們:怎麼了?怎麼辦?

照片/厚厚的鄭立明案卷宗

在經歷了這次的文章參與,我試著耐心地翻看著一疊疊厚厚的卷宗,案情的錯綜、證據的複雜每每都是對我的一大考驗,而整個文章撰寫的過程未必總是盡如人意,一次次的錯誤、訂正……一直到正式定稿前的最後一刻。

也許你會問我,在參與這整個文章的撰寫過程中,我有沒有後悔過?

其實是有的。

當我自認充分掌握案件事實,卻絲毫答不出司改會指導人員隨意問我的問題時;當我興沖沖地在寒假整理出一疊厚厚的資料,卻在之後發現完全弄錯方向時;當我因為事情太多,一個星期每天睡不到四個鐘頭時;當我的眼睛出狀況,而必須往返於醫院間時;當當我深深懊悔著自己的才華並不如自己所想時……

沒錯,我其實並不是一個無怨無悔的人,在整個過程中不時交錯著失望、埋怨與自責,在人生中這麼多個這樣的瞬間裡,我其實,真的是非常後悔的。

但是,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驅使我把這篇文章完成的呢?

或許當你稍稍瞅瞅周遭,你就會有了答案。

一早出門踏在腳下的柏油、搭上的公車、中午時吃在嘴裡的食物、一直到了晚上,陪伴著我們夜歸的路燈……如果沒有這些人在自己的崗位上死心塌地的付出,我根本難以想像自己能過著如此幸福的生活。

所以,你可以說,這篇文章的投入與誕生,算是我用來感謝這個社會的一種方式。

原來,能夠騰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來為別人燃燒,其實,是一件很美的事。

而一路走來,才發現最令自己開心的,並不是努力得過什麼獎、考過多少分,而是在流過這些沒有對價的汗與淚水以後。

或許,唯有這些褪下光環後的默默種種,才能輕易地讓人難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