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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蘆洲阿財,生根台灣~在地服務20年,應頒『特殊貢獻』居留證聲援記者會

日前,媒體報導有關印尼籍男子阿財,因遭無良雇主扣留證件,被迫在台逾期28年一事。經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及司法改革基金會接觸關切,得知阿財有一群台灣友人們全力嘗試各種可能,讓阿財居留台灣,並表示阿財長年主動關懷蘆洲在地的老人、孩童及遊民,且在沙崙、白沙灣等沙灘,義務任救生員,10年期間,救起近20位泳客,至少尋獲5具屍體。台灣友人們希望政府看見阿財長年對蘆洲在地的貢獻,讓他繼續居住於此。

白刷刷及司改會等團體認為阿財多年的實際服務,正是以行動證實內政部所謂外籍人士之特殊貢獻定義:對台灣民主、人權領域,具有卓越貢獻,提升我國國際形象。且阿財對台灣的付出貢獻20年,遠超過其違反行政法令之逾期行為,移民署應主動頒予特殊貢獻居留證,讓阿財繼續居住在台灣,和我們繼續為台灣這塊土地努力。

台灣法令改,阿財從國人變外國人

阿財父母因戰亂從廣東逃難至印尼,戰爭結束後,身無分文也無法返回家鄉。阿財與兄姐出生與成長皆於印尼,其父不忘自己的根源,也要子女不能忘,特請避難居所地的華僑仕紳手寫一紙,以證明其一家來自廣東,是中華民國國民。戰後,印尼當地生活艱苦,貧富懸殊造成社會動盪,矛頭原是掌握關鍵產業的少數華僑,不料累積許久的民怨一觸即發,變成大規模的排華事件。從小看到當地人對華人不友善,甚至暴力相向,阿財害怕自己也遭殃,一直想到台灣。1987年,經當地華僑介紹,辦理印尼護照,進入台灣,打工換學中文。因資訊不流通,阿財不知道,當時華僑持華僑相關證明,就可取得台灣身分證。

而後,台灣政府陸續修訂入出國相關法令,取消歸僑申辦身分證;也修改華僑證明條例,相關文件必須由指定的官方單位核發,才有證明我國國籍。因此,阿財唯一有的手寫文件,不如從前,已無法證明,阿財具有我國國籍的效力。

遭遇無良剝削,被迫逾期

1987年入台的阿財,初次離家,是靠當地華僑幫忙,介紹到蘆洲的一間洗衣工廠,雇主承諾打工換食宿及學中文,天真的阿財以為幸運將至。近半年後,雇主拿走護照,表示要申請延期事宜,因在台灣沒人可依靠,阿財只能相信雇主。又過一年多,工廠無預警歇業,雇主銷聲匿跡,阿財沒學到什麼中文,連飽餐一頓都成問題。事後,阿財巧遇工廠同事,聽說雇主早把護照交給警察,阿財更不敢現身尋求協助,而淪為逾期黑戶。

蘆洲阿財 服務社會20年

認定自己無法離開台灣,阿財轉而努力讓自己像台灣人。生性良善,熱於助人,初期語言不通,以行動表示,主動攙扶老人過馬路、指揮交通維護孩童安全等。每逢假日,到北海岸白沙灣、沙崙等地當義工救生員,前後超過10年,至少救回二十多位泳客,還曾協助尋獲屍體。

阿財認定自己是蘆洲的一份子,不僅說了一口道地台語,長年陪伴社區年長者聊天、充當暫時照顧孩童的愛心大叔,讓臨時要加班的父母安心工作;每逢上下課時間,主動擔任交通導護,確保社區孩童就學安全。阿財對在地的貢獻,前後超過20年,不只是社區托老、托幼,也關心街友,以其能力,不定期買便當等。

從當義務救生員,或小至護送孩童過馬路,阿財認為,這是身為台灣一份子該做的。多年來的在地服務,讓阿財結交一群如家人般親近的友人,因父母逝世多年、兄弟姊妹也幾乎失聯,阿財的生活及人際網絡等一切,全都在台灣,在蘆洲。

於情、理、法,我們認為:阿財對台貢獻良多,內政部移民署應以服務社會20年之由,頒予『特殊貢獻』居留證,讓其就地合法。

聯合聲援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希望職工中心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

新聞連絡人

民間司改會 黃齡萱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