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新書發表
2016-12-09
這是一個平凡人爭取無罪的故事。
他經歷七次死刑、二次無期徒刑、一次無罪的宣判,檢察總長五次提起非常上訴,超過七十名法官的審判。
入獄時,他二十六歲,四十六歲時,無罪定讞。
1.368坪是徐自強記憶裡,死牢的大小,花了二十一年的時間才終獲無罪定讞,脫離夢魘。
從一九九六年開始,自己可能從沒想過,這案件糾纏的是臺灣社會對司法人權的辯論與倡議,廢死聯盟因他成立,李茂生、何賴傑、黃朝義等法學者為他做判決評鑑,許玉秀大法官為他受理釋憲,從此共同被告的自白無法逕自成為證據。無罪推定原則說來簡單,每一步改革都非常艱難。
曾為記者的作家李濠仲,發揮專業所長,近乎地毯式地收集所有接觸過徐自強案件的人事物,除了挖出徐自強內心世界16年來的獨白,更是理出連本人都不知道的秘辛,母親憶起兒幼時的行為影響孩子的成長,連法律人都不曉得高高在上憲法機關的大法官如何審理案件,複瑣繁重的細節,就由作者抽絲剝繭集結鍊成這本深度報導。這場徐自強遇到無力抵抗的審判,人生年華倏忽過去,自己的父母已白髮,妻子不得不離異,面對自己一無所有、隨時沒有明天的處境,幸運成為各界救援對象的徐自強熬過死囚的人生,然而漫長的徐自強案,將使這個故事不僅力圖描繪徐自強的人生,更是臺灣二十年來司法與人權的變遷紀錄。
在威權統治時期,司法是黨國的鎮壓工具,是法律人至今不敢面對的不堪真相。在那段歲月裡,刑求逼供而後順藤摸瓜,株連無數,是除惡務盡之鎮壓思維的自明之理。
冤獄裡無望的哀號,暗夜裡家屬壓抑的啜泣,只是追求秩序與安全所須付出的小小代價。徐自強被兩名共同被告攀誣定罪,幾乎命喪刑場,正是習於鎮壓的司法所製造的典型悲劇。而其跌宕起伏波瀾壯闊的平反過程,也就是司法終於開始自我救贖的見證。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的凌晨,在雨夜的微光中望著徐自強從看守所中走出來,雨水之中難以分辨什麼是真實。回想第一次在看守所見到年紀相仿的徐自強,他眼中盡是迷惘,接下來的律師接見、開庭,幾乎都是在期待與失望中輪替。曾經在死刑判決確定時,彷彿所有希望都將熄滅;而在經由非常上訴發回更審時,似乎希望的微光再現,但之後的死刑跟無期徒刑,讓一切又變得渺茫。而在現實與虛幻之間,竟然已經過了十六年的看守所歲月。
終於,二○一五年九月一日法院改判徐自強無罪,今年又迎來了最高法院無罪定讞的好消息,回想二十年前準備投案的徐自強,應該無法想到他將要經歷的是這麼曲折的人生與磨難吧?
最嚴峻的死刑冤案,在最困境的處境,因著徐自強的受苦,卻發展出廢死聯盟,以及大法官五八二號解釋。前者讓國人開始思考死刑的存廢,後者使以後的案件共同被告的證詞如果未經交互詰問,不得做為證據, 真是在沙漠開江河,在曠野開道路。
特別來賓
李茂生/臺大法律學院教授
嚴心吟/徐自強案辯護律師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