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司法統計:人民不信賴司法的原因是?

2017年3月8號,在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二次會議上,現職司法官學院的院長蔡碧玉在簡報中提到:「105年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的調查報告……事實上,現在影響人民信賴司法的因素,從這個統計(下圖一)看起來,電視、網路、報紙佔了絕大多數的影響力,至於因為個人親身體驗來影響人民對司法的觀感的,其實只有3.2%。這個都是民眾(72.7%,下圖二)去相信民嘴『司法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這種言論。」[1]

點圖放大
點圖放大

很明顯的,司法官學院應該沒有教授統計學,才會讓蔡院長在沒經過分析的狀況下,錯誤地解讀了統計資料顯示出的結果。

讓我們從頭開始,當我們看一份統計報告時,最先要注意的一定是其抽樣方法以及其問卷設計,根據此報告於第9頁所述如下:

本調查以臺灣地區 20 個縣市,年滿 20 歲以上民眾為訪問對象。排除非人為因素(電話忙線、無人接聽、電話故障、空號、傳真機、非住宅電話、無合格受訪者及配額已滿),總共接觸 41,006 人,其中 34,251 人拒訪,1,490 人約訪但未完成,本次調查共完成 5,265 份有效問卷,訪問成功率為 12.8%。

以目前台灣的電話訪調來說,一般而言拒訪率落在20%~30%的比比皆是,都難免被質疑公信力不足了,這份由司法院委託循證民調公司所做的調查,竟然高達83.5%!雖然在樣本代表性[2]上除教育程度外(見下圖)都與母體近乎一致,但仍不免質疑其調查的信度是否足夠。

不過暫且讓我們放下信度問題,來看看蔡碧玉的推論吧!她的推論如果用法律人最愛的三段論法來拆解如下:

  1. 大前提:民眾獲得司法消息或資訊的主要管道是電視、網路、報紙
  2. 小前提:民眾相信民嘴『司法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言論
  3. 結論:「媒體確實主宰了人民對司法信賴的程度」(蔡碧玉,簡報第22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邏輯上的謬論,在統計學或社會科學上,時時刻刻我們都要注意的就是「相關不等於因果」。就讓我們先試看看兩者有無相關吧!

但首先,如同一開始所說,問卷如何設計是非常重要的!從下圖一可知,關於「從哪個管道獲得司法消息或資訊」這題的問法是「可複選,不提示」,也就是讓受訪者直接回答腦海中浮現出來的答案,也因此我們無法得知在回答複數管道的人當中,到底哪個是比較主要的管道。此外,第3-8題(見下圖二)先提到電視名嘴,再問認不認同「司法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有誘導式詢問的嫌疑,設計這份問卷的人明顯一開始就想把媒體與司法信賴兩者扯上關係,因此我們無法不去質疑這份問卷的效度。

先來看看民眾自己對於媒體的看法,若我們根據第3-7題的回答(見下圖),認為沒有影響的人就佔了40.85%,可見蔡碧玉的看法(「媒體確實主宰了人民對司法信賴的程度」)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

再來,我們來分析認為有影響的人當中,接觸電視媒體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我先根據第20題將所有樣本分成三類,如下圖所示:

接著,將兩者交叉比較後我們可以得出下圖:

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驚人的結果:只看電視的人當中,認為電視媒體對司法觀感有正面影響的比例,相比其他還來得高!我們反而可以說,電視媒體讓民眾對司法的觀感提升了!到這邊就已經可以打臉司法官學院的結論了。

但是我們不能忽略,有較高比例的人還是認為媒體對於司法觀感有負面影響,因此我將3-1到3-5這五題(如下圖)綜合起來做了一個所謂「司法信任指數」,分數越低代表越信任司法,反之則越不信任司法。

經計算後,司法信任指數的平均分數為17.1,換算成文字敘述大概是介於「普通」與「不太信任」中間。

同時,為了確認「影響人民信賴司法的因素,電視媒體佔了絕大多數的影響力」這個命題是否為真,我將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司法實際認知等級[3]、透過電視媒體認識司法的程度、有無上過法院同時納入考量,設計了一個模型。且為了相互比較個變相的影響力,我將所有的變相都先標準化了,結果如下圖:

讓我們來慢慢解釋這張表,首先,看到P>|t|這欄,我們可以看到教育的P值很大,代表「教育程度」的差別對於「人民是否信賴司法」關係很小,但反過來說也就代表,人民不信賴司法是一個無分教育程度的共同現象。除了教育程度之外,其他變相的差別都可以被認為是與「人民是否信賴司法」有相關的,但何者才是最相關的呢?我們可以看Coef.這欄,以絕對值來看越大的代表越有相關,依序是:年齡(年紀越大越不信賴司法)、司法實際認知等級(越高越信賴司法)、有無上過法院(有上過法院的人比沒去過的更不信賴司法)等,反而「透過電視媒體認識司法的程度」是最不相關的。

但我們要坦誠的是,右上角的R-squared[4]僅有0.03,代表這並不是一個稱得上有解釋力的模型,也就是還有其他能夠解釋人民為何信賴/不信賴司法的原因是我沒有納入考量的。但至少我們能夠確認的是,「人民信任或不信任司法」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也不是把一切過錯都推給媒體就能解決的。(下圖來自蔡碧玉簡報)


註釋

[2] 檢測樣本在性別、年齡、居住縣市與教育程度等人口特質方面的分布和母體的一致性,用來檢查抽樣結果能否代表母體。
[3] 根據司法院報告第24頁:以民眾在 20 個(含法官檢察官行政隸屬與職權範圍及 16 題司法常識敘述) 問題的回答情形來綜合衡量,依其答對題數,分成高(答對 18-20 題)、中高(答 對 16-17 題)、中(答對 11-15 題)、中低(答對 8-10 題)、低(答對 0-7 題)五個等級,但在此我將這個等級還原成原始的0~20分以求作更為精細的分析。
[4] R-squared的定義代表迴歸模式之變異值與所有yi變異量之比例,R2愈大,代表此迴歸模式能夠解釋全體yi變異量的比例愈大。因此R2愈接近1.0,代表此模式愈有解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