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五次會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4-28
2017-4-28
前次會議結束後,林鈺雄委員受訪時宣稱要退席抗議。本次會議林委員並未出席,但據陳瑞仁委員轉述簡訊內容,林委員尚未正式退出。主席一開始也簡短回應林委員受訪時,對司改國是會議提出的三點質疑。
本次會議討論了「檢察官法律定位」、「立法及機關名稱」、「檢察權是否入憲」,以及「人事改革及辦案方式」之項目
本次會議事實上擱置「檢察官法律定位」此項議題之討論,最關鍵因素是召集人擔憂若正式做成決議,對檢察體系衝擊過大。
不過,討論到是否修改檢察署名稱、是否特別為檢察官立專法時,多位委員主張必須繫諸檢察官的定位,帶出「檢察官定位與改革方案間可否切割」之討論,主張不可切割的委員與親檢察體系的委員有相當激烈的交鋒,非法律人委員也是意見各半,委員間最後並未形成共識。
本次會議最後表決通過的改革方案,的確可觀察到若提案方可由其他方向切入,淡化與檢察官定位的關聯時,比較容易爭取到支持,比如:
之所以有這樣的討論開展,推測可能的原因是,委員爭論「檢察官定位」的時候,並未釐清以下的問題,使不熟悉此項討論的非法律人委員很難參與,甚至認為只是流於學術研討的爭辯。主席也建議,法務部應召開研討會,邀集眾人討論。
本次會議結束時,又有個小插曲。楊雲驊委員突然發言,指責主席在最近一次的籌備委員會攻擊林鈺雄委員。主席明顯非常不滿,回應該次會議已說好是內部會議,內容不應公開,拍桌大聲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