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四次增開會議
2017-5-30
本次會議歷時約八個小時,是第一分組的第十次會議,會議分別就「完善刑事補償法制」、「建立『減少錯誤裁判與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最佳實務程序』」、「落實被害人保護 細緻化死刑司法程序」、「推廣修復式司法之應用及法制化」、「偵查不公開與被告知悉偵辦過程的權利平衡檢討」等議案進行討論。
前次會議就轉型正義所提之方案,即「建議修正國安法第九條及國賠法第十三條」,因第三分組亦有類似的討論案,如本組決議與第三分組的意見相左,將交付總結會議討論。
就「完善刑事補償法制」之提案,與會委員分別就刑事補償的定性應為補償或賠償、補償數額應否考量個人條件及可歸責性、現行補償金額是否充足、補償應否限於人身自由曾受拘束者、補償方式應否限於金錢補償等問題進行討論,並通過決議如下:
為平復刑事誤判之無辜受害者所受損害,檢討現行刑事補償法令,建立無辜受害者之社會復歸機制:
就「建立『減少錯誤裁判與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最佳實務程序』」之提案,與會委員認為預防重於治療,與其事後檢討如何補償,更應事前完善減少錯誤裁判之實務程序,故通過下列決議:
為減少錯誤裁判與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應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針對性追究個人責任,而更應專注於理解導致錯誤裁判的系統性或組織性的因素。建議採用已知能夠減少錯誤裁判可能性的最適當做法:
就「落實被害人保護 細緻化死刑司法程序」之提案,因在場多數委員認為,第五分組已就死刑的量刑細緻化做成決議,故決定不交付討論,會議資料則供政策研擬參考。
就「推廣修復式司法之應用及法制化」之提案,經提案委員說明,並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陳怡成律師、法務部保護司代表提供意見後,與會委員分別就修復式司法的實務成效、促進者的來源、適用之案件類型等問題進行討論,並做成決議如下:
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建議為如下改革及作為:
就「偵查不公開與被告知悉偵辦過程的權利平衡檢討」之提案,經法務部代表提供意見後,與會委員分別就偵查密行的必要性、被告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對偵查程序進展的資訊取得等問題進行討論,並做成決議如下:
關於偵查中使案件當事人(嫌疑人/被告、被害人/告訴人)及其律師知悉偵查進度及取得資訊,建議改革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