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看見司法中看不見的障礙歧視

「陳敬鎧,你騙了所有人!你還不承認你看得見,你到底要騙到什麼時候?」面對一審法官[1]的斥責,如果可能的話,陳敬鎧也很想承認自己看得見,只是他真的失明了。最後,法院仍然以裝盲詐保判他1年2月徒刑定讞[2],判決書強調萬國視力0.01以下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讀寫考卷和丟接飛盤這些動作,還特別說明本案絕無歧視盲胞的問題! 

標誌現代障礙者平權運動的UPIAS宣言(1976)指出:「我們認為是社會使身體損傷的人變成有障礙的。障礙是強加在我們的損傷之上的,使我們不必要地被孤立與排除於全面的社會參與。」陳敬鎧案突顯台灣的司法看不見自己的障礙歧視,排除了陳敬鎧,也排除了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的權利。

要看見司法中的障礙歧視,就從看見真正的陳敬鎧開始。

最不想失明的人

照片/2006年陳敬鎧參與新竹全中運手球比賽
 

2007年陳敬鎧以全國手球賽高中組優秀球員的資格,錄取台灣大學與彰化師範大學體育系。從小就想當體育老師的陳敬鎧,毫不猶疑選擇就讀彰化師範大學。

夢想成真,最感謝的是高雄市文山高中手球隊王建文教練,陳敬鎧說:

「小學參加巧固球比賽,教練看到我打的不錯,就問要不要去唸他們國中部參加手球隊?我說好,一去就念到高中畢業,跟教練練了六年,相處的時間比跟我爸還多。後來全國手球最好的高中來挖角,我不考慮,因為我不能對不起教練。

教練特別兇,堅持練就要練到最好。我們才能從默默無名的地方小校,一路打到全國冠軍。教練更在意我們的未來,練球時還抽考學科,答錯就操體能,就是要讓我們能上大學。我還記得,教練親自帶著我到彰化師範大學手球隊報到,拜託新教練要繼續加強磨練,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揚威國際!」

陳敬鎧也不負期望,真的成為手球國手,代表參加國際賽事。沒想到大三的一場車禍,讓他失去視力,再也投不進球框,從此失去國手資格,也無法當上體育老師。失明後,他覺得愧對教練的栽培,八年來不敢回母校見教練一面。

今年2月14日法院判決有罪消息傳出,王建文教練主動打電話關心。聽到熟悉的聲音,陳敬鎧眼淚奪眶而出,他知道就算法官不相信他,教練也會相信他,因為教練知道,他是那個最不想失明的人。

最不想領到的保險金

陳敬鎧從小家裡就吃素,因為陳爸爸一連生了五個女兒後,發願如果生兒子,就吃素還願。陳敬鎧一直都很乖,沒有讓爸爸媽媽擔心過,直到2009年11月24日騎摩托車發生車禍。陳媽媽說:

「他傷得真的很嚴重,腰椎、頸椎、顴骨都有骨折,腦震盪引發手腳麻痹、聽力受損、輕度失智症,後來眼睛又看不見,整天看醫生還有復健,我只能把工作辭掉,專心照顧他。彰師大也很幫忙,空出在一樓的宿舍,讓我陪著一起住校。穿衣吃飯上課我都要處理,幾個月後他比較能走路,同學們也都知道怎麼幫忙,我才回家。

車禍後半年,重度視障的手冊發下來,我心裡真的很痛,陳家只有這個獨子,眼睛看不到是要怎麼成家立業,我天天都哭,到處打聽名醫,希望把他醫好!幾個月後,來收保險費的朋友勸我,有身障手冊就能請殘障給付,看醫生也是要錢,還是她來幫忙辦一辦好了!我不明白法官為什麼說我們詐保,這是做人父母最不想領的保險金啊!」

陳敬鎧高中的時候,陳媽媽想說兒子整天打球比賽,萬一受傷了怎麼辦,就節省些生活費,就跟朋友買了南山人壽30萬的健康險,附加傷病醫療還有220萬的意外險。再加上彰師大的學生平安險,還有政府的汽車強制險,這次車禍陳敬鎧共請領了522萬的保險費。

詐騙保險金的刑事案件並不罕見,詐保的人都會先買好數個高額保險,然後製造重殘請一筆大錢,或是動輒裝病請很多次小錢。身強體壯的陳敬鎧從來沒請過保險給付,保險是多年前就買了,保額又很低,完全不符保險詐欺的犯罪模式!更何況,陳敬鎧詐盲,得放棄出國比賽,也不能當體育老師,比起國際賽事豐厚的獎金,以及體育老師長年的薪水與退休俸,他詐盲領得的保險金更是少的可憐,有誰會做這種不合理的選擇呢?

最勇敢的追求者

照片/2015年陳敬鎧婚紗照
 

彰師大畢業後,陳敬鎧到台灣盲人重建院學習,再被介紹到台北一家按摩店工作,自力更生。有一天,他到常去的素食店吃飯,熱心的老闆娘跟客人推薦說這個年輕人的按摩技術很好,這位客人就去做腳底按摩。沒想到一試成主顧,還譜成了浪漫戀曲,2015年12月30日二人登記結婚。陳太太說:

「敬鎧是我認識的第一個盲人,就好奇問看不見怎麼生活?他說他會用Line可以加我好友,我嚇一跳!他還說假日會去運動,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想去看看盲人怎麼運動也不錯,沒想到這麼好玩,就常常去參加。他吸引我的是他的勇敢,比如他敢出國參加盲棒比賽,還敢帶我一起去。當然,最勇敢的就是敢追我。由於不確定是同情還是愛情,我發給他很多張好人卡。最後答應跟他結婚時,真是跌破所有人的眼鏡。

一開始,我也懷疑過他是不是看得到,因為他看起來真的很正常。而且,我知道他有詐盲官司,還勸過他要不要認罪!他就帶我認識盲人重建院的老師,讓老師跟我解釋什麼是視覺皮質損傷,說明他是腦傷導致失明,跟眼傷失明很不一樣,他的腦子還可以模糊的認知到光影和顏色,所以他確實會去注視,想要判斷那個黑影或色塊是什麼。後來住在一起就更明白了,我開衣櫥沒有關門,他就會撞的頭破血流!用菜刀沒有收好,他就會割傷。真正共同生活,看到他私下花了無數的時間,就是想讓自己過得正常,我才知道他比我以為的還要勇敢很多很多。」

最危險的歧視來自於無知

失明除了常見的眼球功能障礙,還有大腦受損造成的視覺障礙,即視覺皮質損傷(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簡稱CVI)」。這類視覺障礙被認識前,患者經常被認定是故意裝病或精神疾病!這種出於無知而迫害身心障礙者事例,在歷史上屢見不鮮!目前為止,醫學對於CVI的研究、診斷和治療都才起步不久,在台灣即使是專業眼科醫師對CVI的了解仍不普及,導致患者錯失復健良機,甚至被誤認詐盲裝瞎。

其實,法院也承認陳敬鎧是CVI患者,因為依據彰化基督教醫院與高雄榮民總醫院的檢查結果,都確認他有腦部血液灌流減少與腦皮質損傷的情況。問題在於,無論振興醫院趙效明醫師、台大心理系陳建中教授與盲人重建院葉昭旻老師等學者專家,如何在法庭上解釋多數CVI患者仍有剩餘視力,陳敬鎧在剩餘光覺與色塊覺的輔助下,是可以完成很多行為,包括讀寫考卷和丟接飛盤在內,法官依然認為這些專家都被陳敬鎧所欺騙,堅持重度視障者是不可能做到這些事情的!

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博士曾說:「世界上最危險的事,是真誠的無知,以及勤奮的愚庸。」閱讀完陳敬鎧案判決書後,相信你會有相同的感慨,法官非常努力想證明陳敬鎧是騙子,卻凸顯自己對CVI的一無所知。當法官被自己對視障者的刻板印象所蒙蔽,就再也看不見每一位視障者的不同,這就是最危險的歧視。

平反陳敬鎧,消弭身障歧視

跟許多中途失明者一樣,很長一段時間陳敬鎧都不能接受失明的事實,但他拿出運動家挑戰自我的精神,完成大學學業、接受按摩職訓、追求愛情婚姻,努力融入社會正常生活。然而,司法卻以陳敬鎧太過正常,把他當成罪犯,對他是何其殘忍?身心障礙者沒有身心障礙者該有的樣子,就是詐欺!就是犯罪!司法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何其嚴重!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台灣施行已經第4年了,司法體系顯然還沒有落實公約的要求,陳敬鎧案只是冰山一角。當務之急,司法應儘速地開啟再審,平反冤案。法官培訓與進修課程,也該安排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教育,從觀念開始消弭歧視。期待司法開始看見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並擔負起協助身心障礙者融入社會的責任。

※ 本文刊於2018.4.19ETtoday新聞雲


註釋

  1. 一審合議庭審判長高雄地方法院劉熙聖法官。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5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