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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遙無期的更生路❹ 小正的故事

小正過去曾犯下多起強盜案件而被判刑15年10月,後來在獄中表現良好得以於民國100年提早假釋出獄,然而還來不及適應更生的日子卻在民國103年捲入肇事逃逸的冤案之中而被判刑6個月,等待平反的日子原先的假釋被撤銷,沒想到他必須再次回到獄中服完5年的殘刑,「坐上囚車的那一刻我覺得人生都黑白了」他沮喪地說道,入獄那一天的記憶深深烙印在腦海之中,經過這麼多年在家人與律師的鼓勵下讓他在獄中仍不放棄平反,終於在今年4月全案無罪確定,重獲自由。

那個浪流連的少年郎

小正是土生土長的嘉義人,操著一口豪氣的台語,曾經歷11年漫長牢獄歲月的他,面對假釋遭到撤銷二度回到大牢之中,他真切地想告訴其他人:「撤銷的不只是一張紙這麼簡單」,沒有人相信壞人也會被冤枉,原本為更生努力的家庭全部付之一炬。

青少年時期的他高職念的是建教合作的課程,或許也想著早點開始賺錢照顧家人,沒想到讀了一星期就跟同學打架被退學了。「後來沒有做其他工作就開始浪流連了阿」他笑著說道,但還是能從他的臉上看見一些不好意思。面對求學的失意與標籤,成長過程經常受挫於社會主流價值,便開始與朋友想辦法找「出路」賺錢生活,出路其實大多跟賴以為生的搶劫有關,便與朋友共同規劃犯下多起強盜案件,小正後來被判了15年又10個月。

這些少年們的故事設定都像是溜滑梯一樣,一路浪流連跌進最底層,成了大家口中的受刑人。而失去自由的人生在鐵牢之中開始了「穩定的」工作,受刑人們下工場摺百貨公司的紙袋,做著單調且機械化的工作,一個月賺取幾百元微薄的勞作金,「當時只想著趕快出去,一天五百元的工作我都願意做」封閉的牢獄生活日復一日。唯一慶幸的是他在獄中的生活持續得到父母弟妹的關心與支持,讓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得以在執行第11年成功假釋出獄。

假釋撤銷 波瀾萬丈的更生之路

闊別多年重新擁抱自由,他懷著忐忑與不安踏出監獄大門,心中暗自擔心跟不上科技時代的進步,就連市區的路都記不太得。還好家人總是一如既往地接應他去適應社會,然而因為只有國中學歷加上更生人的標籤求職不易,好不容易經友人介紹他到一間紡織工廠工作,讓他負責染色工作,有了這得來不易的工作,他更加珍惜這樣安穩的生活。

假釋出獄邁入第3年,他結識了女友,並且生了女兒,後來便搬出父母的家與女友在外組織生活,正當生活逐漸步入正軌時,民國103年10月20日上午八點剛結束夜班工作,他開車離開紡織工廠之際,一位農民騎著自行車違規逆向迎面而來,他反應不及發生擦撞,對方多處挫傷,他下車察看對方傷勢協助撿拾農作物並留下姓名、公司名稱與車牌號碼,短暫停留後離開現場,後來被對方控告肇事逃逸,案件很快就起訴了,他非常擔心假釋被撤銷而找上在地檢署公益諮詢的律師,此案纏訟多年去爭執「無過失」,後來於106年判處6個月刑期。依現行刑法78條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

「沒有人相信以前作壞的人是真的冤枉的」、「社會認為我已經有前科了,不差這一條」、「人生都黑暗了」他不僅無法平反肇事逃逸,還必須服完剩餘的5年殘刑,完全沒有想到自由竟是如此短暫,會因為別人違規擦撞就被撤銷假釋。再次入獄的兩年間,女友離開了他,還好家人沒有放棄過他,年邁的家人總是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到監獄探視他,在規定的時間內隔著一片玻璃窗卻無法為家人分擔辛勞,為了能與家人團聚,他不放棄希望與律師展開漫長的救濟行動,訴訟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甚至針對無過失的「肇事」文義不清聲請釋憲,後來大法官作成的777號解釋,宣告條文部分違憲。歷經釋憲後終於讓此案得到一絲曙光,108年開啟再審讓他得以停止執行出獄,終於在109年4月原判決撤銷,全案無罪判決確定。

「我覺得現在是我的人生最快樂的時候,也是彩色的」

訪談過程中,小正總是不斷告訴我們現在的他有多快樂,「現在就是努力做工,栽培女兒。」他滿臉笑容自信地談起女兒,從年少歷經許多迷惘而犯錯失去自由,直到成為一名父親後開始規劃起自己與女兒的人生藍圖。現在與年邁的母親同住並從事製造門板的工作,擔負起一家的經濟重擔,他說每天的休閒就是下班陪小孩玩,對他而言與家人相處的時光是最珍貴的,他不再是當時坐在囚車裡沒有希望的黑白人生了,現在的生活充滿滋味變成了絢爛的色彩。他相當感激家人與律師的陪伴,有了家庭支持讓他有自食其力的機會,使他順利走上了復歸社會的路。

這樣的快樂其實可以更早到來,此案獲得平反之前,他冤枉入獄執行了將近兩年的時間,固然本案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冤錯案的避免,但如果撤銷假釋的評估納入裁量空間,這兩年牢獄時光並不必然會發生,這兩年的遺憾也不必然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