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後感|《無罪推定》第三集
2024-8-23
以下觀後感想因實際需求,將提及部分內容(也就是爆雷),建議觀賞第三集後再閱讀本文。
本集開始以楊明德(影射人物徐自強)撰寫遺書,對洗刷清白完全放棄,到楊母一面為兒子的清白奔波、一面照顧孫子、一面還要服侍酗酒的楊父開始,導演將鏡頭聚焦在楊明德的家人身上,帶給觀眾不同的視野。依筆者的實務經驗確實大致相同,入監服刑或羈押,承受痛苦的往往不只有被關起來的人,其身在囹圄之外的家人,雖享有自由的身體,但心靈卻被深深禁閉。一般受刑人的家屬都須面臨如此巨大的身心煎熬,遑論本劇中被冤屈的楊明德(徐自強)。筆者不禁也聯想到了台灣著名冤案-江國慶案,除了江國慶本身含冤而死,江父的後半生亦是都在為了兒子的清白奔波,至死都不能平反。江父領屍時寫下的「天無公理」,應是所有法律人都必須念茲在茲,審判是人在從事神的工作,尤其面對死刑判決,更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筆者在學生時期,曾有一位師長這樣分享:「有志者,未必事竟成,畢竟成功與否有許多並不由我的因素。但有志者,一定要千方百計!」誠哉斯言。筆者從事律師工作以來,對這席話的感觸與日俱增,好律師應該不能只有訴訟上的策略,也要有訴訟外的策略,與全面性的思考、布局。劇中的李正碩(莊凱勛飾)、陳至謙(鍾承翰飾)兩位律師在發現楊明德可能被送死刑執行後,想到了監察委員的監察權,因此攔截下了執行卷宗;又在非常上訴多次失敗後,開闢了憲法解釋的路徑,可說是有志者、千方百計的典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劇情到此應有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的感覺,但在呈現上卻未能讓筆者感受到此種戲劇張力;以及在大法官解釋出爐後,僅有少數對白提到釋字582號解釋即匆匆帶過,忽略了觀眾並非法律業界人士,對釋字582應該比降龍十八掌還陌生,如果能適當的解釋,應有助觀眾產生更多共鳴。
本集中非常有趣的部份,即是其中演到了法官們紛紛抨擊司改會的橋段。確實,司改會一向在司法官界中,並不存在什麼優良名聲,甚至司法官們時常謔稱司改會不是要改革司法,是要改革司法官。以本劇的時空背景,當時的司改會與司法官界的確存在頗深的對立,然而這只是事情必然的方向,畢竟司改會志在司法改革,難免在改革過程中得罪許多人,如同王安石變法,總不可能一面要改革,一面又要博取舊黨歡心。但隨著時間前進,新時代新思維的司法官紛紛加入法界,司改會與司法官界也不再那樣壁壘分明,司改會除了監督司法以外,也注意到司法官負擔過重的問題,近年花費許多心力在這之上,於提出一些想法與司法官界交流時,也讓與會代表非常驚訝,雙方從早年的對立到如今的相互建立交流方式,應該是劇中年代的法官所難以想像的吧。
因劇中李正碩(莊凱勛)律師曾對另一名律師斥責是否連律師誓詞都忘了?所以本文補充一下每位律師在結訓時,都必須宣誓的誓詞:「我,○○○謹以至誠宣誓: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為實踐上開使命:一、我願謹記律師為公共職務,非僅營生之職業,謀求當事人最大利益之同時,應兼顧公益。二、我願遵守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與相關規定。三、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四、我願投身公益,促使公義彰顯。五、我願持續精進所學,與時俱進。六、我願誠實執業,不為求勝而阻礙公平正義之實現。七、我願嚴守當事人之秘密,使自己值得信賴。八、我願遵守法律,並為促使法律符合社會正義而奮鬥。九、我願發揮在野法曹的精神,監督政府維護民主法治。十、我願充分尊重執業過程接觸的人們,並與律師同道互敬互重。在我律師執業生涯中,於言、思、行、止,均將努力使律師成為受人敬重之職業」其中李正碩律師所指,筆者認為應該就是「三、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這段,認為對方並未以專業的水準為清白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