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法治教育 沒有那麼難!憲法法庭應開放電子媒體轉播

任何一個進步的國家,都有一份對國家憲法不可撼動的極高尊重,其原因在於二點,一是憲法保障了人民生命、自由、財產、言論等各方面的基本人權,二是人民瞭解,當所有的人都懂得遵守法律時,法律所代表的價值和意義才會油然而生。當全國輿論沸騰,議論著「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的合法、合憲性時,大家引領期盼,裁示公正的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也於今日召開。本次的言詞辯論庭共開放六十四個席次,一般社民眾為三十二席,媒體為三十二席,唯獨不開放電子媒體進行現場轉播,可謂在法治教育上缺了臨門一腳,功虧一簣。

事實上,本次大法官針對「急速處分」與「三一九條例」是否違憲的審查所召開的三場公開辯論(十月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便是法治教育絕佳的素材。有鑑於大法官對本次公開的言辭辯論庭之慎重,與暌違六年後的再度開庭,我們認為應把握此難得之法治教育機會,在不干擾法庭秩序的情形下,開放現場給電子媒體公開轉播,把人民的法律視野打開,讓國人貼近我們的國家根本大法,以進一步瞭解自身的權利和感受憲法對人民的保障究竟為何?

由於普通法院因受限於法院組織法之第九十條規定,沒有辦法開放現場轉播,然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三十三條就憲法法庭之程序僅規定「準用」法院組織法,所以大法官會議有較大的形成空間,應該可以決定開放轉播。

全民化的法治教育有那麼困難嗎?倘若我們可以把握開放電子媒體轉播此次辯論庭的機會,讓廣大的民眾更深入瞭解憲法的立意和精神,便是一個肅立典範的最佳時刻。

今天的憲法法庭未能如我們之前所呼籲的,開放給媒體轉播,但據聞司法院有意就後續27日與29日的辯論庭開放轉播,在此我們誠心希望這個想法能夠成真,如果能因而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識,那麼為了三一九槍擊案至今所耗費的社會成本,也就不算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