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回應民意 儘速完成司法院組織法之修正

對於中國時報日前邀請朝野立委及學者專家舉辦「司法改革與司法院組織之變革」座談會,我們感到非常感佩。但,對於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之立法進度,目前仍在立法院陷入膠著,則感到十分憂心。

雖然,司法院目前所提出之修法版本,稱不上「完美無瑕」,但其修正方向確係全民共識:民國八十八年七月間舉行之全國司改會,就其參與者言,涵蓋審、檢、辯、學,而議題分為三大類共三十二項,如與司法之被動消極(不告不理)本質相較,不能不謂係異數,於今觀之,當時能彙集各方共聚一堂,除了主事者之抱負與魄力外,朝野對司改之共識已近引爆點,司改會的召開其實相當程度提供大家一個對話平台,各方苦悶因此得以發抒,也毋怪乎能凝聚改革的具體共識。

再者,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之實施,也印證組織調整之必要:民刑訴訟金字塔訴訟制度之全面施行雖為時尚短,但較早開始試辦法院之實務已印證新制可縮短審判時程,且因落實事實之認定,上訴之必要性相對減低、人民折服率提高,可預見的將是上級審案件之減少(目前終審法院之積案多係舊制下所累積),如思及法官係為案件(人民)而存在,維持龐大的終審機關及人員並無必要,組織金字塔型的調整,乃是必要且唯一的選擇。

任何改革的進行從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此因改革多涉及現狀之改變,而因改變之結果難維持原狀,故其因疑慮而生不安乃至於產生法界所謂七壯士的抗拒是可以理解的,但思索司法存在的目的,捨人民無以附麗,組織之調整當依此方向思考,我們樂見司法院預算的審查有一圓滿結果,我們更期待停滯已久的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重新啟動,完成立法。

※ 刊登處: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