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針對今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蔡學良國賠案部分勝訴~義務律師團聲明

針對今日(4/15)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蔡學良國賠案部分勝訴,義務律師團聲明如下:

  1. 法院明確排除自殺,證明國防部一再卸責
    • 法院認定步槍走火之理由為何,在收到判決書正本之前仍不清楚。
    • 但至少知道法院已明確排除蔡學良係口含T65K2步槍自殺,此與國防部一再卸責推稱蔡學良係「口含T65K2步槍自殺」顯然不同。
    • 而法院認定之事實既然與國防部認定之事實有出入,國防部更應主動重啟調查,查明蔡學良真正之死因。
  2. 刑事機關應重啟調查
    • 目前不確定法院認定步槍走火之理由為何,但如依判決之認定,係因人員疏失、槍枝走火肇致蔡學良死亡,亦須追究失職人員之責任。
    • 蔡學良既非自殺,真正的死因為何,除國防部應重啟調查外,刑事機關應再予查明。

新聞連絡人

蔡學良案義務律師團/陳承勤律師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