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11年的正義!!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無罪聲明
2003-1-13
深受社會各界矚目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再審案,在歷時兩年多、共計三十多次開庭調查後,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終於在今天(92.1.13.)早上十一點宣判,判決蘇建和等三人無罪。在得知高等法院此項判決結果後,多年來從事本案救援工作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在此提出三點聲明如下:
其一,在本案於民國八十四年三審定讞後即投入救援的民間團體,對於今天高等法院宣判蘇建和三人無罪,感到非常高興與振奮。高院三位承審法官,能勇於任事,稟持「無罪推定」、「超越合理懷疑」原則,將歷審判決所留下的諸多疑點,例如:「蘇建和等被告的自白並非出於任意性」、「除被告的自白外,無其他補強證據」等,一一加以釐清,並還給蘇建和三人清白;這也證明司法已經有能力可以擺脫過去「偏見、倚賴自白、草率」的束縛,而走向「公正、客觀、獨立審判」的新時代。
其二,在此也要懇請社會各界勿挑起蘇建和三人與被害者家屬對立的情緒。被害人家屬的傷痛於11年前案發時即已無法彌補,我們對此深表遺憾,並致上誠摯慰問。不過,無論如何,本案真兇王文孝既於民國八十一年伏法,此次再審判決又證明蘇建和三人也是本案無辜的司法被害者,在雙方皆為「被害者」的情況下,請勿再讓雙方對立,造成彼此不必要的誤會與傷害。
其三,我們特別要呼籲高檢署檢察官放棄上訴,本案曾歷經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三次非常上訴,顯示檢察總長亦認為本案有冤屈之處,如今再審判決既已鉅細靡遺調查過所有證據,則檢察官即不應再提起上訴,以免浪費司法資源,並予人檢察體系「人格分裂」的不良觀感。
最後,民間救援團體在此懇切請求社會各界正視蘇建和三人及其家屬11年來所受磨難,盼本案再審無罪判決所引起的司法迴響與社會關注,都能成為司法邁向新時代的一股強大助力,讓遲到11年的正義沒有白等,也讓蘇建和三人為司法所犧牲的青春沒有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