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死囚案11周年聯合聲明
民間司改會、台權會、人本教育基金會
2002-8-15
2002-8-15
8月15日,蘇案即將邁入第十二年。也就是說,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名少年自從1991年8月15日被捕至今,已在獄中渡過整整十一年。
十一年,四千零壹拾伍個日子裡,台灣社會出現政黨輪替、捷運、檳榔西施、多元入學方案、流星花園、「人權立國」成為媒體頭條標題….。十一年,你我都隨著社會變遷的腳步成長,經歷戀愛、失戀、工作、失業、結婚、離婚,在努力的人生裡歡樂或沮喪。可是,相同的十一年裡,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卻因為不符證據法則的死刑判決,身陷囹圄。他們沒有機會參與這個社會的變化,沒有青春的夢想,連「平凡」也變得奢侈。他們只有在冷酷的圍牆裡,任由身體與精神耗弱崩潰,任由親人在救援的過程中死去。對人生,他們無能為力。
2000年底,當蘇案在社會各界救援下進入司法再審的階段。若說這是司法給予蘇案機會,毋寧說是,他們三人以生命的代價再次給予台灣社會與司法一次機會。所有關心蘇案的朋友與人權團體都耐著性子在等待,等待台灣社會更疼惜生命,司法更尊重人權與正義。
2002年8月15日,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被捕十一周年的這天,我們邀請所有關心蘇案以及司法人權的朋友們,到高等法院陪他們出庭聽審。以一朵朵象徵友情的玫瑰,傳達我們不曾放下的牽掛與支持──不只他們在接受審判,台灣的司法本身也在接受審判。
在適逢七夕情人節這一天,我們誠心許下七夕三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