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學運與押人取供
2008-11-13
自11月6日開始,為了抗議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先生來訪期間,警方隔離群眾,不法施用強制力的行為,台灣的大學生齊聚在行政院大門前靜坐抗議。七日傍晚,警方展開強制驅離,但學生們堅持其理性的訴求,轉進自由廣場靜坐,繼續要求馬總統、劉院長為警方不法行為道歉,國安局長蔡朝明、警政署長王卓鈞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經過連日來惡劣天氣及學生適逢期中考期間動員不易的考驗,在自由廣場上的學生仍咬緊牙關,堅持不退。甚至,在包括新竹、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地,也陸續有學生展開聲援,也在當地尋找合適的地點進行靜坐抗議。一時間,學運的訊息佔據了媒體的版面,讓人驚覺學運又回來了。
這一群在解嚴前後出生,民主時代成長的新世代,他們從未目睹威權時代警察對待異議份子的激烈場面,民主與人權似乎本是上天所賜,理所當然,可是藉由此次陳雲林事件所引爆的警民衝突,他們的憤怒瞬間燃燒,決定為憲法所保障的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等權利奮鬥,要求執政當局立即修改早已不合時宜的集會遊行法。
我們除了全力支持大學生們捍衛人權與自由的行動以外,也注意到學生們利用網路科技,以視訊連線及多國語言直撥的方式將廣場上的一舉一動傳遍全台灣各個角落,以及全世界關心此事件發展的人們。運動的訴求及靜坐的型式也許是舊的,可是透過新科技的協助,其擴散性及感染力委實不可同日而語。這是新一代的能力與智慧,也讓人看到台灣的希望。
反觀我們的司法部門呢?
兩個多月來,偵辦陳水扁前總統洗錢疑案的特偵組接續不斷地羈押被告們,層級向上發展到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和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此外,嘉義縣長陳明文與雲林縣長蘇治芬也以涉貪為名遭羈押。相關的案情在時而「偵查不公開」,時而「偵查公開」的狀況下被媒體大幅度披露,但因為迄今為止特偵組及地檢署的檢察官們都沒有偵查終結,也讓各種未經證實的案情四處流竄,司法頻遭質疑,主張檢方是押人取供的聲音也日益昇高。
時代在變,羈押被告的手段在過去一直是檢方辦案的有利武器,可是在我國刑事訴訟法近年來確定人權保障優先的方向以後,檢方是否仍緊抱著舊觀念不放,對於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與審前羈押制度的衝突,如何與時俱進地挪移調整的問題,顯然不應再予迴避。
對於以上的難題,由司改會等民間社團所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修正案已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確立羈押制度不是為檢方訴追而存在,但以縮減檢方偵查中得羈押被告四個月為20天(日本法例)作為緩和,如此得以兼顧人權保障及合理之犯罪訴追,各界何不認真思考,共同挽救長期處於低檔的司法公信力。
全新的時代,學運可以用網路視訊連線直播,難道對於一再引發押人取供質疑的羈押制度不應用全新的視角反省調整。新時代新觀念,也該上路了。
※ 本文部分刊登於2008.11.13自由時報,此為完整全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