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沒有職業法官也能評議?國內外陪審員現身說法~靜坐抗議立院臨時會排入國民參審法案第三天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之「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於今(1)日上午9點30分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辦「沒有職業法官也能評議?國內外陪審員現身說法」記者會,邀請國內外擔任過陪審員的素人分享陪審法庭運作的經驗,澄清即便沒有職業法官在場,沒有學過法律的陪審員也能夠自己進行評議,做出深刻的討論與分析,政府應該要對於台灣人民有信心。

民間司改會林永頌董事長重申,民進黨不應於草率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因草案有30多條經委員會保留,並有多個版本。同時提及昨(30)日柯建銘總召於黨團協商提到,民進黨改推參審制是因為時空不同。林永頌董事長認為,時空環境確實不一樣,人民更進步,民進黨也執政得到權力,然而,人民遇到司法不公正沒有不一樣,不是任司法官沒有淘汰、人民沒有獲得國家賠償。柯建銘也提到,排除排審是上面的意思。林永頌董事長期盼上面不要被保守官僚的司法行政體系所擊敗,期盼民進黨不要被不敢相信人民這種無畏的恐懼所束縛,期盼執政者了解人民需要好的司法制度。此外,昨(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其中第46條規定國安法不適用陪審制,林董事長強調,專制國家不敢用陪審,期盼台灣的執政者有智慧與勇氣實施民主的陪審,凸顯與極權國家的不同。最後,聯盟曾經與蔡總統對話,蔡總統認為陪審制沒有法官一起討論,人民真的可以嗎?林董事長強調,如果不相信人民,為何要實施人民參與審判?無論是參審或陪審都要相信人民不是嗎?

陪審團協會鄭文龍理事長強調,習近平怕陪審,沒想到小英總統也怕陪審,民進黨竟然怕司法民主化的陪審制,為什麼小英總統站在跟習近平相同的立場?鄭理事長強調,政治要有誠信,民進黨黨綱明文指內亂外患罪要實施陪審,民間兩制併行的版本,內亂外患罪、集會遊行、妨礙公務罪等政治爭議性的案子要有陪審,2012年民進黨也提出陪審法草案,為什麼民進黨違反承諾而不要陪審,通過沒有陪審的國民法官制度?鄭理事長重申,台灣要更民主,政治要講誠信,聯盟發起靜坐就是要求政治人物要有誠信。小英政府不相信人民有能力,今天記者會就是要證明台灣人民有能力。

曾於美國有三次陪審員選任與評議經驗的郭重國也到場分享,美國法官對陪審員會詳細解釋陪審制度的運作,讓人民知道陪審制的重要性。郭重國也提到,根據統計,95%的陪審團判決是正確的,美國於200多年前就實施陪審,難到200多年前美國人的教育程度會比我們好嗎?郭重國接著分享,候選陪審員會經過檢察官和辯護人面試,選出較為中立的擔任陪審員,郭重國也曾經沒被選上,也曾被選上過。郭重國被選任擔任陪審員後,在審理時便不會與外界接觸,以避免受到外界影響。郭重國提到,陪審團判決需12名陪審員全部同意,當時無法獲得全部同意而告知法官時,法官提醒陪審員應多加思考與討論,經過三天的討論時間後,最終仍然無法達成共識而形成陪審團僵局(hung jury),可見要12個人同意一件事情是困難的,因為彼此教育程度、經驗不同,俗話說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郭重國認為並不是法庭知識比較多的法官就會判的比較正確,反而經驗上會受限。

曾經被台北市政府抽籤選任成模擬法庭陪審員的張再平分享當時審理案件的過程,當時審理一件真實案件,被告一二審都被判決有罪,陪審員均不知道,不過當時經陪審員審理與討論後,最終陪審員進行無記名投票,一致認為被告無罪。張再平認為,法官疏忽或主觀意識強,就容易產生冤案,台灣現在仍許多冤案正在纏訟著。張再平強調,台灣司法界要體認到為什麼很多地方,例如科技要學美國,但在國民參與審判卻走另一條路。相信陪審團會憑良知進行判斷,對於加害者與被害者進行公正的審視。台灣老百姓有受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權利,小小的改變就能夠改善司法制度,不能因為台灣人民沒有能力就失去這個機會。

同樣被抽中擔任陪審員的蔡麗玲表示,當時陪審團審理案件討論三個多小時,最終產生一致決判決被告無罪。蔡麗玲認為,人民對司法非常不滿意,對法官判決不以為然,陪審團制度能夠適切彌補司法制度的問題,現在竟然以一個非常可笑的理由──台灣人不夠格來否認台灣人擔任陪審員,而以國民法官來唬弄。蔡麗玲強調,台灣人才濟濟,除非司法制度有不可告人的地方,否則不需要以人民不夠格的理由拒絕陪審制。

聯盟自6月29日於立法院外進行靜坐,抗議立法院民進黨團提案於立院臨時會排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案,今天進入第三天,聯盟會持續靜坐抗議臨時會排入國民參審草案。

出席代表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召集人)
鄭文龍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召集人)
郭重國/美國陪審員
張再平/台灣模擬法庭陪審員
蔡麗玲/台灣模擬法庭陪審員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蕭逸民主任
台灣陪審團協會/林秉權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