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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人權講座|從受刑人的投票權談受刑人被侵害的公權利與申訴的困境

2018年一共有10項公投案同時進行。今年8月若無意外,也將有4案進行公投。不只是公投,總統、縣市長、立委 台灣人享有用選票表達自己政治理念...的機會。然而,在我們自傲於台灣的民主光輝時,卻有一群生活在台灣的人,被實質地剝奪表達自己政治理念的機會。

15年前(民國95年),刑法刪除第36條第3款褫奪受刑人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公權利之資格的規定。立法理由提到,「不分犯罪情節、犯罪種類,齊頭式的剝奪人民選舉權之行使,似與受刑人之再社會化目的有悖」。15年後的現在,受刑人囿於選舉罷免法在籍投票等相關規定,仍然實質上無法行使投票權。

大法官許宗力在《釋字第755號解釋協同意見書》中強調,「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保障的『棄民』。」你關心監所人權的相關議題嗎?你認同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嗎?除了投票權,受刑人還有哪些被偷偷剝奪的公權利?在一個處處被監控的環境中,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又有多麼的困難?

台中辦公室邀請到劉繼蔚律師主講、陳韋樵律師與談,本會法務專員馬千雅主持。讓我們一起探究受刑人被侵害的公權利與申訴的困境,一起關心監所人權與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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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4/20 (二) 19:00~21:00

地點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中辦公室2樓

講者

主講 劉繼蔚/律師
與談 陳韋樵/律師
主持 馬千雅/民間司改會法務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