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電子報|藐視國會罪,是不是一種你把我冠罪 ( ゚д゚)?
2024-5-31
嗨,五月下旬因「國會改革」法案於立法院爆發的衝突與爭議你都跟上了嗎?
5月17日至5月28日間,立法院因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場內爆發嚴重衝突,場外則有十萬民眾集結抗議,形成「青鳥運動」。歷經四次審議,藍白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皆在爭議中三讀通過。
第一時間民進黨團已公布即將聲請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於5月29日表示,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研擬提覆議。
司改會針對憲法訴訟,整理5個憲訴小知識:
一、什麼是憲法訴訟?在這次爭議中,有什麼功能?
二、大法官會受理本案嗎?
三、本次法案已經三讀,接下來就會開始生效適用嗎?
四、立法程序的瑕疵,到什麼程度會違憲?
五、通過的法條,有可能違憲嗎?
司改會依時序發表了兩篇聲明及兩篇Q&A,點擊連結了解國會狀況,並追蹤我們的 Facebook 與 Instagram 掌握後續發展!
鑒於本次條文涉及重大公益,且未經實質討論,司改會作為長期投入司法改革等法律事務之公民團體,有責任公開就各條文所生之疑義,逐一提出意見。
檢視國、眾兩黨共同提出之版本,發現確有諸多違反法律原則乃至於憲法之疑義。因此,民進黨黨團若聲請憲法訴訟及暫時處分,國眾兩黨版本之部分條文確有受違憲宣告之可能,並進一步加劇朝野對立及政治混亂。
📍薛清標案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民間司改會的支持與鼓勵,這個月我們上線了一支冤案救援的影片,紀錄著無辜者受冤的時光。同時,我們也對蔡英文、賴清德總統發出呼籲,希望他們看見在監無辜者的處境,用特赦權給他們在監外有尊嚴奮鬥清白的機會。
即使司法改革的路上充滿挫折,但不時仍有好消息!
上個月18日,我們收到嘉義地方法院開啟薛清漂案件的再審(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聲簡再字第2號)!
要了解薛清漂的案件,可以先看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被告前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等情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素行不佳,係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竟未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而認定薛清漂違反兵役法,處有期徒刑兩個月。
然而,其實依據兵役法跟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曾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禁服兵役;後備軍人依法禁役者,消失其後備軍人身分。律師團提的「前科紀錄表」就可以當成新事證,說明薛清漂在已有一件毒品案件被判決有罪的情況下,是被誤徵進行教育召集。
冤案的樣貌有千百種,雖然薛清漂案只是一件有期徒刑兩個月的小案件,但從判決確定到民間司改會律師團協助,最後開啟再審,仍隔了13年!
衷心希望接下來再審的審理能夠順利!也邀請大家持續關注、支持司改會的工作。
📍邱嵩程案|法庭觀察(法務陳芷佩專員)
漫漫受冤之日何時終了?
在本次開庭之前,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已經第三次駁回邱嵩程的再審聲請,所幸在義務律師團的努力下,三次駁回的裁定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本次是邱嵩程案第四次在高雄高分院開再審調查庭,這次,高雄高分院會回應邱嵩程的叩門嗎?
2024年5月9日下午是邱嵩程案在高雄高分院第四次開再審調查庭。因最高法院本次的發回意旨,明確的指摘高雄高分院並未詳查李俊億教授及藍錦龍警官所提出的鑑定報告,也沒有就義務律師團提出的諸多疑點重新以鑑定報告中提到的技術方法勘驗本案案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401號刑事裁定),所以本次調查庭法官就是否勘驗及如何勘驗的部分請義務律師團、檢察官表示意見。
「既然要勘驗,就希望能一次到位,用最清楚的方式瞭解實際發生的狀況。」法官如此說到。
一直以來,民間司改會和義務律師團都認為邱嵩程當天的衣著不可能預藏刀械,邱嵩程手持的是手機而非刀械,邱嵩程衣服上的斑點並非血跡,邱嵩程並無持刀殺害鄭男。若法院願意以新的技術方法重新勘驗,相信本案一定會有重大的突破。
➤ 本案爭點:請參考 [案件介紹]
法庭上,雖然我們和邱嵩程隔著一道即腰間高的柵欄,但與當事人同處一個空間,才真切地感受到,若不是含冤入獄,我們和邱嵩程之間沒有這麼多的不同—沒有縛在手腳上的鐐銬,沒有無故扣在頭上的冤罪,無需被迫失去與所愛之人相處的時間。
邱爸爸與邱媽媽坐在左後方的旁聽席,一小時的調查庭裡,嵩程無法與他們有任何的對話,沒辦法互表思念,沒辦法親口告訴他們他過得好不好,那個週末是母親節,短短隔著一個柵欄的距離,嵩程卻無法親口對媽媽說一句母親節快樂。
開庭前,邱嵩程來信表示希望如果有人來法庭旁聽,可以給他一些小小集氣的動作,開完庭坐在回程高鐵上的我,重溫起張作驥導演所拍「鹹水雞的滋味」,突然能理解在監獄裡的日復一日是多麽消磨一個人的意志,每日每日地在同樣的空間做著差不多的事,邱嵩程為了自己沒做的事,卻過上了如這般黑白的日子。
開啟再審是道窄門,然對於邱嵩程而言,卻是從門縫斜射進陰暗牢房的光,是希望與自由的光,雖已一次次被拒於門外,卻仍憑靠強大的意志,第四次挑戰撬開再審的大門,寄託希望於此,期待再次成為自由的人。
下次庭期訂在6/6日下午2時,地點一樣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六法庭。
冤案救援的路上,需要你我共同關心。邀請您一同出庭旁聽,一同關心本案。